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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遂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通过专项行动,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重点聚焦“关键少数”,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基础上,健全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加强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持续推动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强化应急预案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刚性落实“四不放过”专项检查要求。
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采取“企业主动排查治理+专项监管执法检查”方式,分阶段突出重点进行。第一阶段为全面部署及企业自查自改,各企业要将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书面报送属地县(市、区)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备案;第二阶段为集中监管执法检查,在专项行动期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市直部门执法检查企业数应不少于10家或全覆盖,市县两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月执法检查企业数不少于2家或全覆盖;第三阶段重点为巩固提高,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经验,紧盯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认真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活动,对开展不力的进行帮扶指导,不断优化监管执法措施,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和效能。
“今年,我们将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积极推行示范式执法、异地交叉执法、执法小分队等模式,通过采取一系列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依法实行‘一案双查’或‘一案多查’,着力解决执法‘宽松软虚’问题,全力维护我市安全形势平稳。”遂宁市应急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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