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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审计局开展2024年市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的进点公告

2024-03-29 09:42 字体: [ ] 颜色: [ ]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以及审计厅统一安排部署,按照遂宁市2024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12日起,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等单位及各市直园区管委会,开展2021年至 2023年市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

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对遂宁市市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存储管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审计组长:于春雷

主  审: 钟   文  

成  员: 郭先根  沈 鹏   郑 巧   刘自豪


社会各界对被审计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财经纪律和政策的疑点线索、审计人员违反廉政纪律等情况可以使用下列方式举报:


被审计单位违规违纪疑点线索举报电话:15680189119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825-2320738

市审计局机关纪委廉政举报电话:0825-2315588

市审计局廉政举报邮箱:snsjjj@163.com




遂宁市审计局

2024年3月13日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信、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牟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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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0825-2312860)

网站维护:遂宁市大数据中心 (0825-268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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