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区
遂环函〔2024〕37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中共遂宁市委宣传部
遂宁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遂宁市总工会
共青团遂宁市委
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关于开展遂宁市第四届
“绿色先锋”“最美基层环保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实施《“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不断挖掘选树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典型,深入挖掘生动事迹,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城环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同决定开展2024年遂宁市第四届“绿色先锋”“最美基层环保人”评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市总工会、共青团遂宁市委、市妇女联合会。
成立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遂宁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组织、筹备、宣传、协调等活动日常事务。
二、活动时间
2024年3月—5月。
4月25日前申报截止,4月、5月进行评选及公示,评选结果在六五环境日主场活动上公布。
三、申报要求
(一)遂宁市“绿色先锋”
申报对象:在遂宁市各行各业领域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员(不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
申报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鲜明的环境公共利益指向,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中做出了成绩;
2.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公众环境意识,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方面发挥积极的影响并取得明显的成效;
3.在公益环保行动、公共服务事业、企业履责、学术研究、媒体传播、艺术创新、帮扶群众等方面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有积极贡献和影响;
4.事迹具有先进性、典型性、感染力和号召力,对社会公众具有显著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
(二)遂宁市“最美基层环保人”
申报对象:县(市、区)、市直园区、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科级以下,包括环保网格员)。
申报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落实中、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充分发挥“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精神;
3.业务能力过硬,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担当,不畏艰难,积极探索,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
4.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设美丽遂宁做出积极贡献,事迹具有先进性、典型性、感染力和号召力,对全市生态环保队伍具有显著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三)已入选“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和全国“最美基层环保人”以及历届省、市“绿色先锋”“最美基层环保人”的不再参与评选。
四、评选流程
(一)推荐
1.遂宁市“绿色先锋”
市直部门、县(市、区)、市直园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机构等单位可推荐申报1—2名“绿色先锋”。
2.遂宁市“最美基层环保人”
驻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各派出机构、市生态环境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积极组织动员,经严格审核后,推荐2-3名环保工作者(包括环保网格员)申报“最美基层环保人”。
(二)评选
1.初评
评选活动办公室审查甄别有效报名名单和申报材料。经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由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评委会进行初步评审,产生入围候选名单。申报材料信息不实被证实者,报名表填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成为候选人。
2.公示
(1)评选活动办公室将候选名单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和“生态遂宁”微信、市级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实名举报问题,评选活动办公室将责成推荐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调查问题属实、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候选资格;
(3)为维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评选活动办公室、推荐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参与举报调查、处理的有关人员应当对举报者的身份予以保密;确需公开的,应事前征求举报者的意见。
3.终评
(1)网络点赞
广泛宣传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在“生态遂宁”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展播,并开启网络点赞,点赞周期为5个工作日。
(2)专家评审
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委会对候选人评审,评委会由评选活动办公室邀请主办单位领导和公众代表组成,评委在评审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准则,落实廉洁自律要求,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候选人给予客观评价。
评选过程中,如果发现申报人员提交不实信息、编造捏造事迹,或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将取消其评选资格。获得称号后,如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将立即取消其称号并追责问责。
(三)成果运用
评选结果在2024年六五环境日主场活动上向社会公布。通过在主流媒体、网络及新媒体全面生动地宣传展示优秀人物形象和事迹,充分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公民生态环境保护共识。入选者将优先推荐参与其他领域以及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类推先评优活动。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1.按要求填写《遂宁市第四届“绿色先锋”评选活动推荐登记表》和《遂宁市第四届“最美基层环保人”评选活动推荐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2.提供推荐候选人彩色高清个人工作或生活照3张(电子版,像素清晰,人物突出,并附上图片说明);
3.提供候选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报送方式
请各地各部门(单位)于2024年4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以zip压缩包格式发送发送至评选活动办公室邮箱(邮箱:snsthjxj@126.com,邮件名为“推荐类别+推荐单位”),包括推荐单位盖章的推荐表pdf扫描件及推荐表word电子版、照片、获奖证明、身份证扫描件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广泛发动。请各部门(单位)积极动员、推荐符合评选标准的各行业、各领域的优秀代表参与申报。各地生态环境局、党委宣传部、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总工会、团委、妇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合力开展活动。
(二)严格标准,择优推荐。各部门(单位)要坚持标准从严、客观公正,严格开展推荐评选对象党风廉政、遵纪守法情况审查,确保推荐申报质量,推荐群众认可度高、生态环保贡献大、精神感召力强、社会信用度好的先进典型。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单位)要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同时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引领示范作用,形成人人时时事事关心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陈喻
联系电话:0825-2392061
邮 箱:snsthjxj@126.com
附件:1.遂宁市第四届“绿色先锋”评选活动推荐登记表
2.遂宁市第四届“最美基层环保人”评选活动推荐登记表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中共遂宁市委宣传部
遂宁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遂宁市总工会 共青团遂宁市委 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3月11日
主办: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0825-231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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