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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仪器设备周期检定/校准服务采购二次询价公示47

2024-05-10 19:46 字体: [ ] 颜色: [ ] 来源:


有关供应商: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对仪器设备周期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2024年5月6日首次询价采购因供应商不足三家,现二次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评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遂宁市疾控中心仪器设备周期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9.5万元

最高限价:9.5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公告在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s://swjw.suining.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在有效期内的CNAS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二)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企业鲜章(格式详见附件1):

六、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

本次设备检定/校准服务分为两批次,分别在5月和10月进行。

七、评选标准:

询价中标

八、商务要求

(一)分包:

本项目允许分包,若供应商存在将仪器设备进行分包,则须征得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委托(委托比例不超过20%)给有相应资质的检定机构进行检测。

(二)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壹年。

(三)付款方式

在服务期限内,各服务项目计价方式为实际验收完成的服务项目数量乘以对应服务项目单价,按实结算且支付总价不超过中标总价。在项目实施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采购人据实一次性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四)履约验收: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相关国家行业规范及采购文件要求为验收依据进行验收。

九、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参选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资料及报价单(资质材料一份,需加盖鲜章,并密封,报价单单独装订,并留下联系方式),于2024年5月15 日上午11:00前邮寄或送至我中心,过时将不再接受资料报送。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通港大道66号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龙凤园区,顺丰或京东快递可送到)

邮 编:629000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25-3166333

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5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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