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凌晨1时许,中央环保督察组向遂宁市交办第十四批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共计18件。分别为:遂宁经开区1件,涉及噪音污染、水污染问题;船山区3件,涉及水污染、大气污染、噪音污染和其他问题;市委组织部1件,涉及其他问题;市城管执法局1件,涉及大气污染问题;射洪县2件,涉及水污染、油烟污染、噪音污染和其他问题;市商务局1件,涉及其他问题;市环保局2件,涉及水污染、其他问题;蓬溪县1件,涉及扬尘污染问题;河东新区2件,涉及生态破坏、垃圾污染问题;市残联1件,涉及水污染、固体污染和其他问题;安居区1件,涉及油烟污染、噪音污染问题;市食药监局1件,涉及水污染、大气污染问题。
截至目前,我市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已按时办结并上报9件,立案查处3件,罚款20.1万元,问责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