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要求,提高我市住建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质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近日组织开展全市住建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培训,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的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市政主管部门以及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同志等共约60人参训。
培训邀请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杜正祥进行授课,采用释法普法、政策解读、案例剖析相结合的方式,回顾我国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历程、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态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要点,深入浅出地分析办理流程的重点难点,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讲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线索筛查、鉴定评估、磋商诉讼、赔偿修复等具体要求。
通过培训,住建领域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并掌握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业务知识,有效增强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能力,将有力提升生态环境损害工作赔偿成效,助推住建领域生态环境状况不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