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第22批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
遂宁市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
     (第22批2018年12月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510000201811240027 遂宁市市辖区 遂宁市大部分从事废旧物资收购的料场大量购置各种加工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和油污,污染环境;这些料场大部分没有相关手续。这些违法加工厂如下:明星大道436号四川思莱特(实为“恩莱特”)公司老厂房内;机场南路100号华威钢材市场内;船山区仁和桥(仁里医院附近)两处;花溪路遂宁益友模具厂附近;开善路447号五建大厦附近;德泉路5号鑫路发再生资源;南环路36号深富实业公司内;南环路富达二手车市场内;南航西路美逸乐科技公司内;船山区南强街道金鱼村金财再生资源 遂宁市 大气,噪音、其他污染 1.关于“明星大道436号四川恩莱特公司老厂房内废旧物资收购的料场大量购置各种加工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和油污,污染环境”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遂宁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南门一分公司主要从事废旧金属收购、加工及报废汽车收购及拆解工作,现经营厂址与企业营业执照地址不一致,无环评手续,未在商务部门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备案,报废汽车回收与拆解备案登记证明经营地址为遂宁市船山区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内,与经营地址不符;露天作业,拆解、加工过程中有粉尘和噪音产生。
2.关于“机场南路100号华威钢材市场内废旧物资收购的料场大量购置各种加工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和油污,污染环境”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遂宁市嗣鑫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符,有四川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但无环评手续;企业有航吊、液压切割等工艺,现场环境脏乱差,粉尘严重;地面废机油有外排迹象。
3.关于“船山区仁和桥(仁里医院附近)两处废旧物资收购的料场大量购置各种加工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和油污,污染环境”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遂宁市远景废旧金属回收经营部无环评手续,存在机械加工回收物品,废旧金属加工过程中产生噪声污染,且地面扬尘较多;遂宁市荣富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第三经营部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符,无环评手续,存在机械加工回收物品,废旧金属加工过程中产生噪声污染,且地面扬尘较多。
4.关于“花溪路遂宁益友模具厂附近废旧物资收购的料场大量购置各种加工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和油污,污染环境”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船山区唐红尧废旧金属收购站(个体工商户)无环评手续,未在商务部门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备案,有航吊、液氧切割机、锻压等加工设备,露天经营,生产过程中有噪声和粉尘产生,厂区有油污。
5.关于“开善路447号五建大厦附近废旧物资收购的料场大量购置各种加工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和油污,污染环境”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遂宁市鑫和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现经营地址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均借用总公司,无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未在商务部门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备案,有金属加工、切割等工序,生产过程中有粉尘和噪声产生。
6.关于“德泉路5号鑫路发再生资源废旧物资收购的料场大量购置各种加工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和油污,污染环境”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遂宁市鑫路发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未在商务部门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备案,厂区内有航吊,主要利用剪切机、压块机和等离子切割机等工具加工成小块装车出售,拆解分类过程中有噪音和粉尘产生。
7.关于“南环路36号深富实业公司内的料场大量购置各种加工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和油污,污染环境”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深富实业公司原为硫酸铜生产企业,于2008年12月左右关闭,现出租给19家企业,无废旧物资收购加工企业。
8.关于“南环路富达二手车市场内废旧物资收购的料场大量购置各种加工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和油污,污染环境”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遂宁市松通废旧金属回收经营部无环评手续,未在商务部门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备案,废旧材料露天堆放,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占道经营,对废旧金属进行切割分类作业有一定的噪音,厂区粉尘严重。
9.关于“南航西路美逸乐科技公司内废旧物资收购的料场大量购置各种加工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和油污,污染环境”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遂宁市荣富物资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营业执照地址与现经营地址不符,商务部门废旧物资回收备案地址与经营地址不符,生产加工过程中有噪声和粉尘产生。
10.关于“船山区南强街道金鱼村金财再生资源废旧物资收购的料场大量购置各种加工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和油污,污染环境”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遂宁市金财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未在商务部门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备案,有航吊、液氧切割机等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有粉尘和噪音。

属实 (一)关于“明星大道436号四川恩莱特公司老厂房内废旧物资收购的料场大量购置各种加工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和油污,污染环境”问题。
责任领导: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武扬;责任单位:南强街道办事处、经贸局、环保分局、安监分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消防大队;责任人:南强街道办事处主任段炼、经贸局局长张明香、环保分局局长杜正祥、安监分局局长何富强、城管执法局局长黄平、工商分局局长肖勇、国土分局局长庹发兵、消防大队大队长周鑫。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区环保分局对该企业下发了环境监察通知书(遂环开监〔2018〕4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责令企业2018年12月25日前搬离。南强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企业搬离期间的监管工作,各职能部门配合。
(二)关于“机场南路100号华威钢材市场内废旧物资收购的料场大量购置各种加工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和油污,污染环境”问题。
责任领导: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武扬;责任单位:龙坪街道办事处、经贸局、环保分局、安监分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消防大队;责任人:龙坪街道党工委书记冯拯、经贸局局长张明香、环保分局局长杜正祥、安监分局局长何富强、城管执法局局长黄平、工商分局局长肖勇、国土分局局长庹发兵、消防大队大队长周鑫。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区环保分局对该企业下发了环境监察通知书(遂环开监〔2018〕4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责令企业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完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营业;区工商分局责令企业立即变更营业地址登记;其他责任部门对照企业问题清单加强督促指导;龙坪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企业整改期间的监管工作,各职能部门配合。
(三)关于“遂宁市远景废旧金属回收经营部和遂宁市荣富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第三经营部噪音扰民和粉尘污染问题”。
责任领导: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白辉龙;责任单位:遂宁市河东新区招商服务局;责任人:遂宁市河东新区招商服务局局长唐利。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根据《遂宁市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遂府办函
2015243号)文件要求,市河东新区于2018年6月制定了《河东新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管理实施方案》(遂东区办函2018
105号),方案中已明确河东新区范围内不再设立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的要求,市河东新区招商服务局已责令其立即暂停废品收购,并在2019年1月31前完成搬迁工作,且在搬迁之前不得再出现噪音扰民和粉尘污染现象。
(四)关于“花溪路遂宁益友模具厂附近废旧物资收购的料场大量购置各种加工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和油污,污染环境”问题。
责任领导: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武扬;责任单位:南强街道办事处、经贸局、环保分局、安监分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消防大队;责任人:南强街道办事处主任段炼、经贸局局长张明香、环保分局局长杜正祥、安监分局局长何富强、城管执法局局长黄平、工商分局局长肖勇、国土分局局长庹发兵、消防大队大队长周鑫。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区环保分局对该企业下发了环境监察通知书(遂环开监〔2018〕4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责令企业2018年12月25日前搬离。南强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企业搬离期间的监管工作,各职能部门配合。
(五)关于“开善路447号五建大厦附近废旧物资收购的料场大量购置各种加工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和油污,污染环境”问题。
责任领导: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武扬;责任单位:富源路街道办事处、经贸局、环保分局、安监分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消防大队;责任人:富源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周春宏、经贸局局长张明香、环保分局局长杜正祥、安监分局局长何富强、城管执法局局长黄平、工商分局局长肖勇、国土分局局长庹发兵、消防大队大队长周鑫。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区环保分局对该企业下发了环境监察通知书(遂环开监〔2018〕3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责令企业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完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营业;区工商分局对该企业现经营地址无照经营情况进行处理;其他责任部门对照企业问题清单加强督促指导;富源路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企业整改期间的监管工作,各职能部门配合。
(六)关于“德泉路5号鑫路发再生资源废旧物资收购的料场大量购置各种加工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和油污,污染环境”问题。
责任领导: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武扬;责任单位:北固乡人民政府、经贸局、环保分局、安监分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消防大队;责任人:北固乡人民政府乡长任映虹、经贸局局长张明香、环保分局局长杜正祥、安监分局局长何富强、城管执法局局长黄平、工商分局局长肖勇、国土分局局长庹发兵、消防大队大队长周鑫。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区环保分局对该企业下发了环境监察通知书(遂环开监〔2018〕3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责令企业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完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营业;区经贸局根据《再生资源管理办法》向企业下发了废旧物质收购站点整改通知单,责令企业立即进行再生资源备案登记;其他责任部门对照企业问题清单加强督促指导;北固乡人民政府牵头负责企业整改期间的监管工作,各职能部门配合。
(七)关于“南环路富达二手车市场内废旧物资收购的料场大量购置各种加工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和油污,污染环境”问题。
责任领导: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武扬;责任单位:富源路街道办事处、经贸局、环保分局、安监分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消防大队;责任人:富源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周春宏、经贸局局长张明香、环保分局局长杜正祥、安监分局局长何富强、城管执法局局长黄平、工商分局局长肖勇、国土分局局长庹发兵、消防大队大队长周鑫。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区环保分局对该企业下发了环境监察通知书(遂环开监〔2018〕3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责令企业2018年12月25日前搬离;富源路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企业搬离期间的监管工作,各职能部门配合。
(八)关于“南航西路美逸乐科技公司内废旧物资收购的料场大量购置各种加工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和油污,污染环境”问题。
责任领导: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武扬;责任单位:富源路街道办事处、经贸局、环保分局、安监分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消防大队;责任人:富源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周春宏、经贸局局长张明香、环保分局局长杜正祥、安监分局局长何富强、城管执法局局长黄平、工商分局局长肖勇、国土分局局长庹发兵、消防大队大队长周鑫。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区环保分局对该企业下发了环境监察通知书(遂环开监〔2018〕4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责令企业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完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营业;区工商分局责令企业变更营业执照登记;其他责任部门对照企业问题清单加强督促指导;富源路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企业整改期间的监管工作,各职能部门配合。
(九)关于“船山区南强街道金鱼村金财再生资源废旧物资收购的料场大量购置各种加工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和油污,污染环境”问题。
责任领导: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武扬;责任单位:南强街道办事处、经贸局、环保分局、安监分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消防大队;责任人:南强街道办事处主任段炼、经贸局局长张明香、环保分局局长杜正祥、安监分局局长何富强、城管执法局局长黄平、工商分局局长肖勇、国土分局局长庹发兵、消防大队大队长周鑫。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区环保分局对该企业下发了环境监察通知书(遂环开监〔2018〕4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责令企业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完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营业。区经贸局根据《再生资源管理办法》向企业下发了废旧物资收购站点整改通知单,责令企业立即进行再生资源备案登记;其他责任部门对照企业问题清单加强督促指导;南强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企业整改期间的监管工作,各职能部门配合。
2 D510000201811240004 遂宁市船山区银河南路绿洲印染厂,生产的时候冒黑烟或白烟,塑料的气味很浓很臭 遂宁市 大气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关于“生产的时候冒黑烟或白烟”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但所排烟气属达标排放。
调查核实情况:工作专班经现场踏勘、调查走访了解,新绿洲公司废气处理工艺采用的是湿法脱硫(氢氧化钠喷淋脱硫),排烟温度50℃左右,烟气中含有大量水汽,在工厂正常生产时,烟囱出口会因水汽冷凝冒“白烟”,但未发现冒“黑烟”现象。2018年11月25日,工作专班对新绿洲公司值班、交班、带班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对公司40吨燃煤锅炉废气静电除尘、干法脱硫(炉内喷钙脱硫)、湿法脱硫(氢氧化钠喷淋脱硫),有机热载体炉废气多管陶瓷除尘、污水处理等治污设施设备、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并对相关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在线监测记录进行了调阅查看。工作专班对2017年9月底竣工投运的BCR燃烧催化还原脱销项目(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举报问题整改落实措施,2018年7月升级为更先进的SNCR脱硝系统)进行了重点核查。工作专班综合检查情况认为,新绿洲公司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直接或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情况。11月25日下午,遂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企业锅炉外排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企业外排废气中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最高浓度均低于评价标准限值。
2:关于“塑料的气味很浓很臭”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但臭气浓度在达标范围。
调查核实情况:工作专班经现场踏勘、调查走访了解,新绿洲公司产品及生产工艺过程中无塑料,但污水处理过程中确实会产生一定挥发性臭味气体。但公司已于2017年10月对厂区调节池、污泥浓缩池等全部完成加盖,并对产生的挥发气体进行集中收集和除臭处理(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举报问题整改落实措施);检查时设施完好,运行正常。2018年11月25日下午,工作专班对新绿洲公司污水处理站数采仪、在线监测系统相关监测数据进行了调阅查看,企业排污口CODcr数值属间接排放限值范围,未超标排污。同时,工作专班调阅了第三方机构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月20日出具的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11月6日出具的企业第四季度废水、无组织废气、噪声检测报告显示,检测项目臭气浓度及氨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在达标范围。
属实 责任领导:副市长陈伐。
责任单位:遂宁经开区管委会;责任人:遂宁经开区副主任刘武扬。
(一)行政处罚情况。无。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市经信委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企业提高主体责任认识,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达标排放、依法依规生产(11月25日已完成)。二是责成遂宁经开区管委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2018年12月20日前完善新绿洲公司整体搬迁方案论证,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选址方案审定、用地报批等搬迁前期工作,力争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搬迁。
3 D510000201811240027 遂宁市船山区滨河小区公寓附近车管所检测中心,来电人向遂宁市12345热线反映过,要求车管所搬出主城区,但没有得到解决。检测车辆多,尾气排放严重,影响滨河小区居民身体健康 遂宁市 大气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关于“遂宁市船山区滨河小区公寓附近车管所检测中心,来电人向遂宁市12345热线反映过,要求车管所搬出主城区,但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开区近年来未接到“12345”群众反映的类似问题。但2017年8月-2018年8月遂宁市热线办陆续接到类似投诉4次,交办至遂宁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顺元公司,其承诺在2018年6月左右搬离一条检测线。 顺元公司高度重视群众12345热线反映问题,积极协调市交警支队、市代建中心等部门,加快推进安居新建检测站建设,并于2017年9月5日起,停止开展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大型车辆检测业务,仅开展小型私家车检测。2018年7月,顺元公司安居检测站取得车辆检验检测资质,于9月正式投入运行,大型车辆检测业务全部迁至新检测站开展。同时为满足市城区小型机动车就近检测需求,暂时保留了小型车辆检测线。
2.关于“检测车辆多,尾气排放严重,影响滨河小区居民身体健康。”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顺元公司经开区站自2017年9月5日起,已停止检验检测各类大型机动车,全部检验检测小型机动车,现在检测车辆数量平均每天不足50辆,并且所有车辆进行安全检测前,均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尾气达标检测,再到该公司进行安全技术检测,2018年11月26日-28日现场勘查时,未发现有大量车辆待检现象。关于所反映的检测车辆多,实际是到车管所办理其他业务停靠在内部停车场的车辆较多。
属实 (一)关于“遂宁市船山区滨河小区公寓附近车管所检测中心,来电人向遂宁市12345热线反映过,要求车管所搬出主城区,但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
责任领导:遂宁市顺元机动车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负责人付宝成;责任单位:遂宁市顺元机动车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责任人:遂宁市顺元机动车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冯凯。
顺元公司工作人员在回复中向群众承诺按期搬迁全部大型车辆检测线,由于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导致群众误以为检测站将全部搬迁。下步,顺元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及时向办事群众及周边居民作好宣传解释工作。(长期坚持)
(二)关于“检测车辆多,尾气排放严重,影响滨河小区居民身体健康”的问题。
责任领导: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希;责任单位:遂宁市环境保护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责任人:经开区环保分局局长杜正祥。
  为解决待检车辆过多的问题,遂宁市周边已新建7家车辆检测站进行分流,并将货车检测线搬离该地, 仅2016年11月至今,先后有陆科、翔通、开阔、驰泰、洪运、良华等8家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动车检验公司开业。目前,遂宁市共有17家公司已申请或取得机动车检验资质,其中已开业8家,4家正在建设中,还有5家尚未建设,遂宁市城区以北周边除了顺元公司经开区检测站场地外,无其它机动车检验公司,建议保留该检测场地,方便城区以北车辆就近检测,既减少主城区车辆流量,又避免了重复建设浪费资源。
  同时,为了解决在车管所及顺元公司办公地周边(含滨河小区公寓)车辆聚集过多的问题,遂宁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已制定搬迁方案,新建办公地点位于安居区聚贤乡马家湾快活岭村。目前,基建已完工。遂宁市车辆管理所预计于2019年9月30日完成整体搬迁,并投入使用。届时,将进一步缓解车辆聚集问题。
  2018年11月27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制定空气质量监测方案,开展了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在遂宁市车管所周围(含滨河小区公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布了3个大气质量采样点位,每个点位连续采样2个小时。监测(结果)显示,车管所周围大气指标符合国家大气质量标准。

4 D510000201811240042 遂宁市蓬溪县鸣凤镇政府街137号居民楼下有人修建养猪场,修建了五六间猪圈了,还在修,也没修建排污设施,居民担心修好以后养猪臭气影响生活、污染环境 遂宁市 其他污染 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2018年11月25日,县畜牧局、鸣凤镇政府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柏洪静在紧靠居民楼(1米左右)的自留地上于2018年11月15日开始修建猪圈,计划修建6个圈舍,总面积大约为40多平方米。到目前为止已修建了靠近河边和楼房的两面墙(另一方是其住宅),窗户未安装玻璃,房顶还未封顶,围墙内已经修砌了3个隔墙,地面还是泥地,圈舍还未成型,其他治污设施还未修建。 属实 责任领导:副县长唐志强
责任单位:县畜牧局、鸣凤镇政府
责 任 人:县畜牧局局长王宏、鸣凤镇党委书记刘沛                         
已经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禁养区不能饲养畜禽,柏洪静及其家人比较配合,愿意停止修建圈舍,并已拆除围墙内的圈舍隔离墙体,且以后不在此处修建猪圈,只保留外墙作住宅围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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