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我局于2019年8月9日收到你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合同、集体合同文书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签订的有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的规定,对你单位送审的工资集体协商合同、集体合同及相关材料依法进行了审查。一、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四川国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地址: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龙路599号经济类型:私营公司法人代表:王凤华公司首席代表:何光忠涉及职工人数:41人(其中女职工:26人)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签订:依法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集体合同签订:依法签订集体合同二、审查意见(一)双方产生的协商代表资格合法。(二)坚持了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原则,记录真实,资料完善,经职代表会讨论通过的工资集体协商合同、集体合同文书程序合法。(三)协商的具体内容、工资标准、支付办法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内容合法。(四)双方依法签订的工资集体协商合同有效,有效期限1年(2019年7月12日—2020年7月11日)。(五)双方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有效,有效期限3年(2019年7月12日—2022年7月11日)。三、有关要求(一)请你单位及时将生效的《工资集体协商合同》《集体合同》向全体职工公布,并将合同文本报送上一级工会组织。(二)双方要认真履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集体合同,充分发挥集体协商的优势和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请速告我局。(三)审查意见书一式三份,协商双方各执一份,人社部门留存一份。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9月10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