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 遂宁市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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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批2018年11月19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510000201811110009 | 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平中路516号“新河东大酒店”将厨房废气通过墙上开洞的方式排入住宅小区内的通风井内,现又企图将排气管伸入小区排污井中”问题。 | 遂宁市 | 大气 |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将厨房废气通过墙上开洞的方式排入住宅小区内的通风井内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新河东大酒店开业时在小区物管口头同意后,在厨房靠小区面的墙壁上开洞将厨房废气排入住宅小区内。 2.关于举报人投诉的酒店欲将排气管接入排污井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新河东大酒店将油烟净化器过滤后的油烟通过排气管接入排污井口。 |
属实 | 责任领导:遂宁市河东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刘小龙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刘娜同志于11月12日召开了专题会,会上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汇报后强调一是强化整改措施,必须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相关整改要求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二是聘用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油烟噪音检测;三是组织人员对小区居民就酒店整改效果进行民意测评;四是新区环保“回头看”的综合协调组、现场点位组等4个工作组,立即开展该投诉案件的相关处置工作。 (一)关于将厨房废气通过墙上开洞的方式排入住宅小区内的通风井内问题。责任单位: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河东新区分局;责任人: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河东新区分局副局长任铃。经查,2018年10月8日,遂宁市河东新区执法分局收到12345市政府热线转办的新河东大酒店“将厨房废气通过墙上开洞的方式排入住宅小区内的通风井内”的投诉件后,10月12日,执法分局和酒店负责人杨富财以及小区物业现场查看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酒店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墙上排风扇拆除,将窗口封堵,将外墙恢复。经执法分局核实,新河东大酒店已于10月24日按要求整改完成。 (二)关于举报人投诉的酒店欲将排气管接入排污井的问题。责任单位: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河东新区分局;责任人: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河东新区分局副局长任铃。2018年11月10日下午13:40分,新河东大酒店开始动工整改。11月11日下午16时20分,新河东大酒店的排烟管道已经按要求整改完毕。经执法分局、该酒店负责人、小区物业及开发商一起进行现场踏勘,由于该商业楼盘规划设计问题,酒店一楼厨房附近未设置专用商业排烟通道口,只设置了消防排放管道(消防法规定禁止将油烟排放入消防排放管),一楼设置的唯一一个商业排烟管道口在酒店大厅门口电梯井旁,距离厨房大约50米距离,且长距离布置排烟管开墙破洞可能会破坏承重横梁造成建筑安全隐患。同时,如该酒店朝天排放油烟需将排烟管安装至31层居民楼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影响建筑外立面美观,中央美邸小区居民强烈反对将烟道安装在居民楼上。因此,为有效解决该酒店油烟扰民问题,经过物业支持和同意,该酒店已将排烟管道设置在其厨房旁边的公共通道承重柱之间(该通道不是消防通道,为保证小区安全,该通道处于长期关闭状态,且因排烟管道在承重柱之间并不影响过道正常通行),管道口设置专门的水池进行二次过滤(将油烟排放在水中再次过滤),有效解决了油烟及气味问题,防止油烟再次扰民。 |
无 |
2 | D510000201811110035 | 遂宁市射洪县沱牌大道子昂金都小区内有一个茶楼叫“古今楼”,该茶楼在从事经营餐饮、茶楼,其噪音、油烟严重扰民,并且侵占该小区公共区域,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都没得到解决,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 | 遂宁市 | 大气、噪声 |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1. 关于油烟扰民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茶楼在餐饮业厨房操作间中没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无专用排烟道,使用时只简单采用一台抽风机进行排烟,没按行业标准安装油烟净化器,确实存在油烟污染空气的扰民问题。 2.关于噪音扰民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走访子昂金都小区20余户居民,主要反映“古今楼”在夏季时段有消费者在平台纳凉,存在高声喧哗的噪音扰民问题。 3.关于侵占公共区域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购房户在取得楼顶平台使用权后,对平台进行了景观设计和打造,修建了廊道、景观步道。2017年10月,“古今楼”增加了经营餐饮的服务项目,对其原廊道(约20平方米)违规进行了封闭式改造,作为餐饮部厨房操作间使用。 |
属实 | 责任领导:射洪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良; 从11月11日接件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邬涛同志,组织工作专班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副局长李海峰同志组织案件调查组、问题整改组等7个工作组,积极开展了该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 (一) 关于古今楼油烟扰民问题的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射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人:射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李海峰。责成被投诉单位立即停止餐饮服务,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营业经营项目,清理油烟污染。通过去功能化处理从根源上防止油烟产生。(该项工作于2018年11月15日已完成整改。) (二) 关于古今楼噪音扰民问题的处理。责任单位:射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人:射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李海峰。责成商家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制止顾客大声喧哗行为,尤其是加强夏季楼坪花园纳凉行为的管控,避免产生的噪音扰民问题。同时与商家签定书面防噪《承诺书》,督促商家合法经营。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制止和处理噪音扰民问题。(2018年11月15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做好监管工作。) (三)关于“古今楼侵占公共区域问题”的处理。责任单位:射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人:射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李海峰。责成被投诉单位对其在廊道违规封闭改造的餐饮部厨房操作间(约20平方米)进行拆除。(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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