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4年3月14日至3月28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遂宁市开展了第三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7月25日,督察情况反馈会在遂宁市召开,会上播放了生态环境问题专题片,督察组组长、省政协副主席杜和平提出工作要求,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李银昌通报督察发现问题,遂宁市委书记严卫东作表态发言,遂宁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会英主持会议。督察组有关人员,遂宁市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进驻遂宁市期间,督察组调阅文件资料800余份,个别谈话党政领导干部19人,受理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71件,对5个县(市、区)及3个市直园区实施全覆盖下沉督察,现场核查点位109个,走访问询单位3家,专函督办突出问题5件。督察发现,遂宁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绿色发展存在短板、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4个方面的问题。
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要求,遂宁市应在督察情况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报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整改任务清单印发后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调度、抽查整改进展情况,对重点整改任务实施盯办,直到问题彻底解决。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调查,将按程序移送省纪委监委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