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遂宁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吴相洪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免去蒋玉萍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免去王金兵的市应急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宋建军为市应急局局长,任命刘燕为市经济合作局局长。
11月1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遂宁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吴相洪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免去蒋玉萍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免去王金兵的市应急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宋建军为市应急局局长,任命刘燕为市经济合作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