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高新区科技创新与经信商务局关于申报遂宁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试点示范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遂宁高新区科技创新与经信商务局

关于申报遂宁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试点示范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事业单位:

为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机遇,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助力建设成渝中部现代化建设示范市和“锂电之都”,全面提升区域科技服务能力、市场化水平和区域竞争能力,着力建成规划布局合理、产业特色突出、集聚效应明显、辐射带动性强的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我局将开展遂宁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牵头申报企业或项目承担单位需在我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或企业。

(二)牵头申报企业或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来源有保障。

(三)项目申报单位需匹配自筹资金,匹配比例不得低于1∶1。

(四)申报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

(五)承担有执行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且未完成验收的科技服务业项目的企业,新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六)对已获得相关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支持方式

采取专项补助方式。

三、重点支持方向

(一)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支持企业或平台机构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企业主体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公共服务等需求,搭建或完善服务平台,提升区域内创新创业、科技咨询、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能力,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二)赋能主导产业发展

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预制菜、现代服务业等园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促进科技服务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科技服务产业典型案例,促进现代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申报资料

项目申报材料按照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1.遂宁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

2.附件材料:具体详见申请书模板最后一页,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充分反映申报产品相关情况,若审核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的情况,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计入信用不良记录。

五、提交办理

(一)企业按要求提供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加盖公章提交至科经商务局,并将申报资料电子文档发送至761446049@qq.com。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25-5183298

联系地址:遂宁高新区健坤大道68号健坤大厦1711

 

附件:遂宁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遂宁高新区科技创新与经信商务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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