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六部门联合发文:十条措施加大金融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力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外资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进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加大金融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力度,有效缓解外商投资企业融资问题,近日,省经济合作局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等五部门制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的十条措施》(下称《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即:联动全球资源,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改进银行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强协调指导,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用好资本市场,推动企业挂牌上市;扩大直接融资,拓展企业融资渠道;落实收费减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培育金融体系,提升外资金融行业实力;深化外汇改革,促进跨境金融便利化;组织专项行动,精准开展融资对接;坚决牢守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十条措施》提出,鼓励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建立全球一体化服务机制,境内境外联动服务外商投资企业。采取外保内贷、全球授信等模式,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引导商业银行围绕我省构建“5+1”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和“10+3”现代农业体系,采取“银行+核心企业+供应商”三方联动模式,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核心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推动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升级。

下一步,全省各级经济合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银行机构将认真贯彻落实《十条措施》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督办、强化协作,确保《十条措施》落实、落细,切实为外商投资企业做好金融服务工作,让外商投资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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