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4月1日起,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对居民生活用气基准门站价格上浮5%,每立方米由1.53元上浮到1.6065元。为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按照《遂宁市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遂发改发〔2021〕144号),拟对市城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进行顺调,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将意见建议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
电子邮箱:250546446@qq.com
联系电话:0825-2311597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
附件:顺价调整遂宁市城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1日
顺价调整遂宁市城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要求,国家已于2018年明确了居民用气价格改革方案。2021年,上游企业据此调整了居民用气具体门站价格,从2021年4月1日起居民用气价格按省(市)基准门站价格上浮5%,即每立方米调整为1.6065元,每立方米上调了0.0765元。根据《遂宁市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遂发改发〔2021〕144号),结合我市天然气经营实际,为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本着从严控制调价幅度的原则,制定以下顺价调整方案。
一、调整依据和理由
《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规定:市政府所在地管道燃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1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函〔2021〕243号)文件明确,各地市州要因地因时制宜疏导终端销售价格。终端销售价格由地方政府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和当地财政状况等因素,自主决策具体调整幅度、调整时间等。根据《遂宁市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遂发改发〔2021〕144号)文件要求,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顺价向上调整时,由燃气经营企业根据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情况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价格主管部门对实际购气价格变动情况及相关依据进行严格审查,对价格联动调整额进行测算,符合上述各项条件的,提出顺价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二、顺调方案主要内容
(一)调价幅度。为保障城镇燃气企业正常运营,上游供气价格仅按上浮5%考虑,根据联动公式测算顺调0.08元/立方米。疏导2021年4月—2022年10月滞后成本顺调0.01元/立方米。合计联动调整0.09元/立方米。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一、二、三阶梯、合表用户销售价格比应为1:1.2:1.5:1.1,具体调整方案为:第一阶梯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2.09元/立方米元调整为2.18元/立方米,调价幅度为上调0.09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2.50元/立方米调整为2.62元/立方米,调价幅度为上调0.12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3.13元/立方米调整为3.27元/立方米,调价幅度为上调0.14元/立方米元。居民合表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由2.30元/立方米调整为2.40元/立方米,调价幅度为上调0.10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自2023年1月1日抄见气量起执行。
(三)适用范围。遂宁市城区(船山区、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范围内由四川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公司等供气的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用户。
三、顺价调整影响分析
(一)对居民用户燃气支出的影响。根据华润万通燃气、川港燃气遂宁分公司提供的用户数据,遂宁市城区2021年度实施“一户一表”阶梯气价共334420户。据测算:第一阶梯307179户(占比91.85%),每户月均气量17.27立方米,每月增支1.55元,全年增支18.65元;第二阶梯21133户(占比6.32%),每户月均气量45.25立方米,每月增支4.23元,全年增支50.74元;第三阶梯6108户(占比1.83%),每户月均气量76.54立方米,每月增支8.32元,全年增支99.79元。总体来看,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后会增加部分气费支出,但增加的费用较少,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小。
(二)对低保家庭支出的影响。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价格调整而降低生活水平,市城区低保家庭第一档用气价格仍维持2.09元/立方米不变,年用气量超出居民用户第一档年用气量的部分执行调整后的二、三档居民阶梯价格政策。同时,我市已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也可缓解物价上涨部分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三)对燃气企业经营的影响。2021年4月—2022年10月,公司因价格未疏导上涨成本1068.58万元,其中,华润万通燃气951.37万元,川港燃气117.21万元。若此次价格顺调后,每年可以疏导企业成本127.43万元,其中华润万通燃气114.21万元,川港燃气13.22万元,上涨成本将逐步疏导。
四、其他市州城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居民生活用气价格顺调,属政策性顺价调整。目前,成都、内江、眉山、资阳、广安、德阳、巴中、南充等8个市(州)已出台城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顺调政策。顺调幅度从高到低分别为上调0.16元/立方米(成都)、0.08元/立方米(资阳、南充、德阳、巴中)、0.07元/立方米(内江、眉山、广安)。据了解,绵阳、自贡、达州3个市(州)近期也拟上报城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顺调方案,顺调幅度分别为上调0.16元/立方米(自贡)、0.15元/立方米(绵阳)、0.11元/立方米(达州)。经测算省内已调和拟调市(州)平均调价幅度在0.10元/立方米,高于我市调幅。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处于全省中等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稳定,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保障资源稳定供应和市场平稳运行。燃气企业不得擅自停气。
(二)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依法查处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以及串通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宣传和公安部门加强舆情监测管理,严格控制新闻不实炒作,防止引起连锁反应,确保天然气市场秩序基本稳定。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展改革部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和引导作用,通过对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社会舆论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规定及政策意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方案平稳实施。
- 1、您的意见建议
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16日,我委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征求《顺价调整遂宁市城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截止2022年11月16日,我委未收到修改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