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修正草案)》(代拟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修改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四川省司法厅。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二、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寄至:四川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编:610015。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sftlf2c@126.com。
附件:1.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修正草案)(代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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