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长信箱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3-08-16
来信编号
20230816000534
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遂宁市中心医院误诊、涉嫌病历造假和遂宁市卫健委不作为事
来信内容
1.2023年1月,我爱人在遂宁市中心医院生产,当时正值春节假期,分泌后,医院医生不负责,敷衍了事,未对小孩进行检查,①致使小孩右侧锁骨骨折未被发现,直至3月初在重庆儿童医院检查才被发现;②小孩出院前,医生仍未进行全面检查,小孩头皮血肿未被发现(第二天在该院新生儿科检查被发现),致使小孩黄疸急剧上升,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引起脑红素脑病(小孩颅脑苍白球信号异常)。在于医院沟通中,还发现医院病例涉嫌造假、未执行医嘱等问题,例如病例中所示查房医生实际并未出现,病例记录情况自相矛盾等。 2.遂宁市卫健委在本人网上申请投诉过程中不作为,甚至涉嫌包庇医院,①对本人网上投诉问题进行隐藏,本人选择公开,但后续卫健委直接将我的投诉设置为不公开,经本人质疑才予以改正;②卫健委在未与本人沟通处理结果的情况下,卫健委不沟通不核实直接将投诉办理终结,当时本人投诉后医院未与本人联系处理相关问题,涉嫌包庇医院。 以上两起问题充分暴露出遂宁市中心医院和卫健委两个单位党的领导弱化,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护佑人民健康理念树得不牢,作为遂宁市本地最好的医院和医疗卫生主管业务部门,发生这样的问题实属令人痛心,值此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遂宁市之际,恳请市委领导能够理解一名父亲的心情,公平公正调查处理此事代,给一名刚出生婴儿承受的病痛一个交代,给一名父亲的爱女之情一个交代,给普通人民群众的健康一个交代!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3-08-23
回复单位
市卫健委
答复内容
  • 市卫健委回复:尊敬的先生,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先生妻子因生产需求于2023年1月24日入住市中心医院,并于当日分娩一女婴,1月28日办理手续出院;1月29日,该婴因黄疸加重再次前往市中心医院新生儿科住院,2月2日出院,出院诊断: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出血(头皮血肿)。 二、办理情况 (一)先生认为在我委官网的留言回复过于简洁,未告知详细办理情况随即办结。经与我委主任信箱经办人员核查,回复内容均是以留言诉求为准。 (二)先生告知在市卫健委官网是选择的公开留言,但收到回复后,留言转变为不公开模式。经核实排查,我委门户网站主任信箱后台未设置屏蔽该条留言,随后经办人员使用多台电脑、手机登录主任信箱页面,发现确未显示该条留言及回复,但可通过搜索关键词“产科”查看到该条留言及回复,初步判定为系统故障导致,立即联系网站运维公司处理,并于4月12日下午15时左右电话联系先生说明情况。4月12日下午15时20分,主任信箱页面已能正常显示该条留言及回复。 (三)先生对于市中心医院医疗行为存疑。4月11日,我委工作人员与先生取得联系,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向先生提供了关于医疗争议的合法有效解决途径,并解释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需要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等鉴定程序定性定责。 (四)先生质疑市中心医院病历造假,未执行医嘱。经市卫健执法支队调查,目前相关病历医患双方封存于市中心医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先生告知将于9月初到我市配合启封、复印病历,市卫健执法支队获取病历后,再对先生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三、处置意见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建议先生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司法诉讼等途径合法主张自身权益,下一步我委将持续跟进关注此医疗争议。

    市卫健委

    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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