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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遂宁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遂宁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3-10 16: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

 

(预算单位)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职能简介

承担市本级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以及社区治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设立市社治中心,是我市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加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创新举措,从制度设计上解决了社区治理无平台、无支撑、无专业力量办事的问题。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社区治理能力“四库”(专家库、课程库、案例库、现场教学点库)建设。建成后将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结构,进一步推动社区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2.协助实施社区社工“能力建设示范项目”。举办1期社区社会工作者示范培训,配合做好社区、老年、儿童、矫正等领域常规督导工作,协助做好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工作。

3.协助做好社会工作站标准化建设和应用工作。做好标准规范的辅导和专业督导服务,提升社工站建设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社治中心是遂宁市民政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社治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社治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73.65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3.65万元,主要是市社治中心为2020年末新成立事业单位,2020年没有部门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社治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73.6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6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社治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7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5万元,占45.69%;项目支出40万元,占54.3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社治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73.65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3.65万元,主要是市社治中心为2020年末新成立事业单位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6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社治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73.65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3.65万元,主要是市社治中心为2020年末新成立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1万元,占92.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9万元,占3.52%;住房保障支出3.25万元,占4.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23.2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支出,以及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日常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治理能力“四库”(专家库、课程库、案例库、现场教学点库)建设、实施社区社工“能力建设示范项目”和社会工作站标准化建设和应用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1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补助以及公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3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59万元,主要用于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2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工资总额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治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8.27万元,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社治中心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社治中心为2020年末新成立事业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社治中心为2020年末新成立事业单位,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社治中心为2020年末新成立事业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社治中心2021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1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41万元,差旅费3.6万元。

(一)会议费2021年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社治中心为2020年末新成立事业单位,未安排会议费。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社治中心为2020年末新成立事业单位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社治中心为2020年末新成立事业单位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治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治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社治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社治中心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社治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市社治中心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指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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