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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2-07 15: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

 

 

 

 

 

 

20232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职能简介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遂编发201915号)将遂宁市国土资源局河东新区分局更名为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与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新区分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行机制,内设综合办公室、耕地保护监督股、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权利股、地质灾害与执法监察股、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等6个股室。主要职能职责包括:

1.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要求。

2.参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负责新区用地预审和规划管理相关工作;

3.负责新区建(构)筑物风貌改造、临时工程建设、户外大型广告设置、店招招牌、屋顶改造、既有建筑增设电梯、个人建房(含危房改造)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

4.负责新区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和耕地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方案和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5.负责辖区内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6.承办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占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相关工作。

7.负责组织辖区内村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

8.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不动产登记监督、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权属纠纷调解等工作。

9.负责辖区内国土空间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及矿产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等。

(二)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国空规划方面。一是按照市级国空专班工作要求,推进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详细核准用地图斑,保障新区重点项目落地。二是完成永盛湖中央活力区、新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仁里片区更新、灵泉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三是按照2023年报征计划,稳步推进指标落实方案和选址论证方案编制。

土地资源要素方面。一是全力完成土地报征工作,持续跟进2022年所报征批次,取得批文。二是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新区耕地保护制度。三是做好临时用地审批工作,严格管控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按要求编制踏勘论证报告;临时用地占用耕地的,按《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积极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耕作层剥离工作。四是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对辖区内1.83万亩耕地及0.6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网格化管理。五是继续加大存量土地的处置力度,计划推出29宗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2宗,为新区建设筹集资金。

地灾防治方面。根据《条例》和《方案》,充分运用“两书一函”进一步传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压力,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加大地灾防治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落实专人督促整治工程推进情况;根据《遂宁市河东新区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为加快构建新区地质灾害全域整治模式、科学防控体系、分级防治格局,大力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执法专项活动,加强临时用地监管。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44.89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3.76万元,主要是预算了职工目标奖等,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44.8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8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4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89万元,占82.75%;项目支出25.00万元,占17.2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44.89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3.76万元,主要是预算了职工目标奖等,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1.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19.89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3.76万元,主要是预算了职工目标奖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5万元,占10.38%;卫生健康支出5.26万元,占4.3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1.40万元,占76.24%;住房保障支出10.78万元,占8.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2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91.4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人员经费支出、日常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0.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用经费11.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预算三公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预算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预算三公经费。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1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预算会议费。

(二)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9.4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均培训费用。

(三)差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00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25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5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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