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整合涉农资金推进农业产业园区和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有效发挥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新农村建设,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11〕63号)精神,结合当前我市农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整合涉农资金推进农业产业园区和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及范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 、连线成片、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新农村建设为载体,实施以县(区)为主体的涉农资金整合,以整合资金带动重大项目,逐步形成涉农资金归并合理 、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
县(区)政府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优化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统筹使用,形成部门协调配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集中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新农村建设。
(三)整合范围
除各种直接补助农民的普惠制资金、有特殊用途的救灾资金外,各级政府安排的农业、林业、水利、农机、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新农村建设、生猪调出和产粮(油)大县奖励、农村公路建设、农业基本建设等农业项目(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农村道路建设项目、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和非农业项目(如部分农村社会事业建设项目)资金都应纳入涉农资金整合的范围。
二、整合涉农资金主要方式
(一)规划引导资金整合
县(区)政府要根据农业发展战略目标和经济社会自然资源条件,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新农村建设目标,按照集中产业、集中区域、集中项目、集中资金总体要求,科学编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工作计划,明确阶段和年度发展目标,以规划引领涉农财政资金整合,引导社会资金、信贷资金向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集中、高效投放。
(二)坚持项目申报控制
为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新农村建设,各级在申报涉农项目时,要以所在县(区)确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新农村建设年度规划区域为主要实施地点,集中投入、连线成片、整体打造、综合示范。按照现行规定,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向上申报项目计划要与财政部门联合申报,财政部门要客观、公正审核把关。
(三)创新涉农投入体制
为建立健全农业农村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多渠道增加“三农”工作投入,各县(区)根据实际设立农业发展投资公司。市本级可通过遂宁发展公司或遂宁市丰发农业担保公司等投融资平台,引导社会和金融资金向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集聚。
(四)建立整合协调机制
市、县(区)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涉农资金整合协调小组,在财政部门设立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小组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中涉及项目和资金整合的重大问题。
(五)强化整合资金监管
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进行清理和完善,将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与项目管理相互衔接,为涉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支撑。同时,要加强对整合后涉农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市财政局根据《四川省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绩效考评办法》(川财农〔2011〕62号)有关规定,对县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进行绩效考评,对整合工作力度大、管理规范、整合成效突出的县(区),在争取重大项目和编制预算时给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