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2-16 15: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1. 单位收支总表

1-1. 单位收入总表

1-2. 单位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市城区规划区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二)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1、深化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建设,统筹推进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和“一件事一次办”。

2全面完成《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存量档案整理及数据比对》项目建设,抓好环节把控、成果质量检查、数据入库及档案系统功能完善等工作,确保项目成果顺利使用。

3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应用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智能审批、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在保证登记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拓宽“全程网办”业务面,实现登记零跑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利的服务,让企业群众办证不但“速度快、效率高”,还要“渠道广、体验好”,真正实现不动产登记“马上办、掌上办、零跑腿、不见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142.20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7.1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142.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9.43万元,占73.4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2.77万元,占26.51%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14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9.43万元,占69.99%;项目支出342.77万元,占30.0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142.20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7.1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9.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2.7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2.7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89.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839.43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8.0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5万元,占7.83%;卫生健康支出27.59万元,占3.2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89.79万元,占82.17%;住房保障支出56.30万元,占6.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5.1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单位部分医疗费用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2.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单位部分医疗费用支出。

5.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32.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参公人员开支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差旅费等。

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业务费用。

7.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17.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开支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差旅费等。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6.3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9.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6.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102.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相关部门公务交流、上级检查等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交流检查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20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4.20万元,差旅费5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6.6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拟参加省厅组织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综合能力提升轮训。

(三)差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2.77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5.15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13.33万元,增长25.7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等原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7.8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不动产登记业务辅助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4个,涉及预算1142.2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3个,涉及预算696.95万元;运转类项目19个,涉及预算102.4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342.77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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