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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02 10: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2019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川委发〔2016〕25号)各项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坚决贯彻市委依法治市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着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不断深化依法治市实践。健全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并研究新形势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召开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制定实施《遂宁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遂府办函〔2019〕70号文),对年度重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并进行任务分解。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三)强化督查考核。突出法治导向,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现考核结果运用常态化,充分发挥考核促落实作用。组织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执法司法专项督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督查和招投标领域专项执法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对督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整改到位。

(四)强化学法用法。突出"关键少数"引领示范作用,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组织专题学习《土壤污染防治法》《政府投资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13部法律法规。各县(市、区)严格开展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市直各部门坚持开展部门办公会议前学法,营造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有序向遂宁高新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将审批时间由120天压减至90天内。深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国试点。在全省率先推行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多审合一、多验合一、多测合一"改革,经验做法全省推广。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0108户,同比增长22.74%,新增民营经济市场主体19936户,同比增长22.91%。三是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市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一窗受理"事项达90.6%,行政许可"最多跑一次"事项占92.8%,"一网通办"事项达91.5%。

(二)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加快推进。二是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审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36件次,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备案17件,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30件,纠正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15件。

(三)坚持完善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市县政府将法制审核作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的必经程序,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合法性审查951件,提出意见建议1622条。坚持司法局负责人固定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二是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在全省率先成立公益法律服务团,36名成员对口服务18个市直部门。市、县、乡三级政府和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办理法律事务51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880余人次。三是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全流程规范、全过程管理。全年审查备案各类合同182件,组织对76件招商引资合同开展效能评估,保障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安全高效运行。

(四)坚持规范引领,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完成党和国家机构改革,5个县(市、区)均设立行政审批局和综合执法局。二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遂宁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遂府办函〔2019〕73号)。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培训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深化"两法衔接",全市各级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9件,公安机关立案91件。

(五)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市政府系统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38件、政协提案227件,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办理态度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为100%。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全市新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26件,其中以市政府为被告的34件,均按要求做好应诉答辩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全市公开政府信息77170条,受理依申请公开202件,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六)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创立诉源治理"遂宁模式",全省法院诉源治理暨繁简分流现场推进会在遂宁召开,"三化四位——射洪经验"在全省推广。全市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9060件,成功调解67733件,成功率为98.1%。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深化相对集中复议权改革,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8件,受理131件。三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建立微信服务工作群1780个,村(社区)群覆盖率达80%以上。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进展不平衡。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完善。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极个别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足。

(二)"放管服"改革还需持续深入。重审批、轻监管惯性思维尚未完全转变,行政审批便民化有待持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能力、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有待提升。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行政执法中执法不公、随意执法、以罚代管等现象偶有发生。

四、2020年工作打算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统一部署,围绕压紧压实责任、充分发挥督察考核作用,不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总结评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情况。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改革成果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实施审慎包容的监管制度,完善随机抽查"一单两库"。深化府院联动,建立完善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保障重大行政决策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优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重大项目和重大利益行政决策风险第三方评估机制,强化政府合同管理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探索推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改革,畅通"民告官"途径。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为。深化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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