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炯委员:
您在政协遂宁市委员会八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几点建议》(第178号)收悉,感谢您对遂宁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各地各校把握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将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有机融合,教育学生树立正确“三观”,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依托涉校涉生基础信息摸排,突出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子女等易受欺凌侵害群体和有不良行为的学生,逐人建档立册、跟踪关注,加强谈心谈话、关心关爱和法治宣传教育。各地各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师生心理情绪疏导、开展问题矛盾化解、防范意外事故发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每期开校及时对特异体质、身体疾病、心理疾病、精神类疾病等特殊师生人群进行摸排建档。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强化提示,有效敦促,提醒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注意方式方法,防止家庭矛盾升级引发极端事故。整合本地本校各类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资源,借助智慧教育平台、学校公众号、宣传栏等媒介,扎实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建立和谐平等师生、亲子关系。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全力整合各方资源,不断提高师生心理健康问题疏导干预和防治水平,进一步营造学生阳光向上、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氛围。
二、法治阵地教育彰显特色。定期邀请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及法治班主任举办法治教育讲座,邀请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指导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组织学生到遂宁市第十五中学接受教育,全市28万余名中小学生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完成注册、学习、考试,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程,做到计划、教材、课程、师资、考核、资金“六落实”,并针对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借助班队会、专题活动、新生入学教育等时段,组织广大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三、警校联动加强防范处置。根据当地学校(托管班、补习班)行课时间安排,优化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结合中小学生欺凌案件发案规律特点,公安机关加强对学生经常活动的图书馆、科技馆、游乐场、游泳池、运动场等重点场所、公共区域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及时排查发现、干预制止学生欺凌苗头,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对涉及学生欺凌警情,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提请公安机关出警处置,按照专案专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原则,及时固定证据,全面查清事实,精准高效打击。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涉学生欺凌案事件舆情导控机制,一旦发生有影响的突出案事件,按照“三同步”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快速有效引导,严防舆论炒作,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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