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司法局
关于动态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82号)精神,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我局认真对照市委编办《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司法行政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复函〉的函》(遂编办函〔2021〕10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2021年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的29项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向社会各界予以公告。
附件:1.遂宁市司法局2021年行政权力清单
2.遂宁市司法局2021年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