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1.宣传殡葬改革与殡葬法规。
2.八角亭公墓的日常维护、管理。
3.提供基本殡葬服务。
4.辖区内无名尸及非正常死亡遗体的管理。
5.殡葬服务专用证件的制作、管理。
6.辖区内风景区、中环、高速路等沿线乱埋乱葬的日常巡查。
(二)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全市殡葬改革与殡葬法规、惠民殡葬政策、文明祭祀、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
二是指导各县(市、区)殡葬服务机构提供基本殡葬服务工作。
三是做好八角亭公墓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四是常态化做好中心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
五是火化证、骨灰安放证和骨灰寄存证的印制、发放、管理、检查等工作。
六是常态化监管市中心医院太平间的日常工作。
七是不定期检查各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工作开展情况。
八是协助遂宁殡仪馆处理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火化的遗体处置工作。
九是做好船山区、安居区、市直园区无名尸体的火化管理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是遂宁市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274.97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4.96万元(原市八角亭公墓管理所撤销,业务划入中心,主要增加公墓聘用人员经费支出,公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相关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274.9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86万元,占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1.11万元,占95%。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27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2万元,占64.4%;项目支出97.77万元,占35.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274.97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4.96万元(原市八角亭公墓管理所撤销,业务划入中心,主要增加公墓聘用人员经费支出,公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相关支出)。
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1.1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261.11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1.1万元(原市八角亭公墓管理所撤销,业务划入中心,主要增加公墓聘用人员经费支出,公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相关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02万元,占91.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7万元,占2.78%;住房保障支出13.82万元,占5.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项)事业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2.8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活动经费、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21年预算数为12.1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员工本年度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款)社会福利(项)殡葬2021年预算数为225.0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办公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物业费、殡葬法规、政策等宣传费、殡葬服务专用证件印制费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卫生健康(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7.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员工的医疗保障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住房保障(款)住房改革(项)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13.8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员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6.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险。
公用经费64.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活动相关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宣传殡葬改革与殡葬法规;辖区内无名尸和非正常死亡遗体的管理;殡葬服务专用证件的制作、管理;辖区内风景区、中环、高速路等沿线乱埋乱葬的日常巡查等工作正常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22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14万元,差旅费4.08万元。
(一)
会议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11.76%。主要原因是2020年通过公招增加1名工作人员。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36.25%。主要原因是2019年遂宁市出台了惠民殡葬政策文件。为了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惠民殡葬政策,单位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船山区民政局相关人员到船山区、安居区各乡镇、街道开展宣传工作产生的差旅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9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财务装订机、八角亭公墓园区内部分监控、高清摄像设备更换等(省民政厅每年清明节、春节要求各殡葬服务机构报送公墓园区祭扫人员进出流量监控。由于公墓园区内部分监控设备、摄像设备使用时间较长,多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经研究,拟定更换不能正常使用的监控、摄像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所共有车辆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活动经费、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用于本单位在职员工本年度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款)社会福利(项)殡葬支出:指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办公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物业费、殡葬法规、政策等宣传费、殡葬服务专用证件印制费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卫生健康(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用于保障本单位员工的医疗保障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住房保障(款)住房改革(项)住房公积金支出:指用于本单位员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份缴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