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社会福利院
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社会福利院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基本情况:市社会福利院成立于1996年,为全额拨款的科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隶属于遂宁市民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800742255635G;法定代表人:唐何军;住所:遂宁市开发区北兴街49号;开办资金:582.5448万元;经费来源:收支统管、全额保障。
2.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市本级城市特困人员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心理护理等服务工作;接收市儿童福利院年满18周岁的特困人员,无法查找户籍、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人员;履行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职责;做好全市养老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
2.持续抓好党建工作;
3.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
4.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
5.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6.积极探索,找准定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社会福利院是遂宁市民政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社会福利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4.1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5.0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7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1万元。遂宁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269.87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9.39万元,主要是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在2021年度由市级财政预算转为从省级财政专项救助经费中列支。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收入预算269.8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7万元,占0.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4.17万元,占83.0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5.00万元,占16.6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支出预算26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66万元,占37.67%;项目支出168.21万元,占62.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224.87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74万元,主要是2020年度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市级财政预算支出35.25万元在2021年度转为由省级财政按特困人员救助系统数据拨付专项资金、减少设施设备维修费13.55万元、减少设备购置经费1.43万元、新增医疗、康复服务项目资金16.01万元、物业管理费比上年增加21.05万元、社工服务费比上年增加1万元、定额费用比上年增加0.43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4.1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224.17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74万元,主要是2020年度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市级财政预算支出35.25万元在2021年度转为由省级财政按特困人员救助系统数据拨付专项资金、减少设施设备维修费13.55万元、减少设备购置经费1.43万元、新增医疗、康复服务项目资金16.01万元、物业管理费比上年增加21.05万元、社工服务费比上年增加1万元、定额费用比上年增加0.4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15万元,占96.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1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5.31万元,占2.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16.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老年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2.一般公共服务(类)卫生健康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3.一般公共服务(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3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
公用经费55.95万元,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其他地区或单位来我院交流工作时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社会福利院特困人员及休养人员出行和就医以及其他公务等工作。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4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43万元,差旅费3.41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2.38%。主要原因是系统预算四舍五入差异。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13.67%。主要原因是随着养老工作和特困救助工作范围及内容的扩增,差旅经费和次数相应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社会福利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社会福利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市社会福利院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项):指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