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府〔2021〕13号
2020年,市政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文)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川委发〔2016〕25号文)各项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在市委领导下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多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遂宁市第二次府院联席会议,推动依法行政和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制发《遂宁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并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强化示范引领,《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全链条监管新机制》入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推动全市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通过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报告内容。
(三)强化学法用法。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常态化,全年组织会前学法9次。各县(市、区)严格开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市直园区、市直各部门坚持开展办公会议会前学法。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民法典线上考试,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抓好督察考核。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全面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等督促检查活动,及时通报督察发现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将依法行政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改革创新,打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制发《遂宁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方案》,明确27个方面252项具体措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现“最多90天”,企业开办实现1日办结。全市全年新增市场主体28650户,同比增长21.44%。二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双随机”事项涉及23类62项。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制定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明确85项免罚事项、55项减轻处罚事项、50项从轻处罚事项。三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公布260项政务服务“零材料提交”事项、264项“全域通办”和“就近可办”事项、53项“一网通办”事项,推出200个“套餐式”“主题式”“情景式”服务,纸质申请材料较2019年精简30%以上。
(二)坚持立法引领,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于2020年11月1日正式施行。《遂宁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稳步推进。制定实施《遂宁市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呈报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5件,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378件,其中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370件、修改3件、废止4件、适用例外1件。
(三)完善决策机制,提升依法科学决策水平。一是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坚持将法制审核作为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全年合法性审查83件市本级重大行政决策、110件各类政府合同,确保依法作出行政决策、签订和履行政府合同。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三是提升法律顾问服务质效。组建遂宁市第三届法律顾问团,市、县、乡三级政府和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办理法律事项810余个,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
(四)立足执法为民,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安居区拦江镇、三家镇探索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二是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出台《遂宁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采用“网络培训+计算机化考试”模式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087人。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强化案卷评查,组织评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许可案卷36卷。强化备案审查,全年对210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备案审查。
(五)全面强化监督,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市政府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定期向市人大报告工作、向市政协通报情况,全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41件、市政协提案258件,按时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含基本满意率)均为100%。二是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全年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96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7.07%。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712条,依申请公开126件,按时答复率100%。
(六)推进依法治理,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一是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市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178件,调解成功10061件,成功率98.85%。受理民商事仲裁案件256件,涉及标的金额1.53亿元。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改革,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收到复议申请78件,结案67件。三是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全面完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市98个司法所全部完成立户立编,建成规范化司法所96个,成功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59个。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当前,我市仍面临部分地方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开展还不平衡;少数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履行还不够到位;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等问题。
下一步,市政府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动《遂宁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遂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制定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执行《遂宁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和林业、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改革,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督察考核。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