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补贴申请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船山区人民政府,市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介福路、育才路、凯旋路、南津路、镇江寺):
根据《遂宁市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遂建发〔2019〕219号)相关要求和工作安排,为扎实有序推进市城区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保障等工作,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现就该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街道办事处须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受理本次租金补贴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建立台账(不符合申请条件退件的要做好记录)。租金补贴申请所需的资料按《关于2021年度申请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公告》(附件1)要求收件。
二、要切实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和严把审核关,任何个人、组织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收件受理和伙同申请户弄虚作假。
三、该项工作必须遵循“一公开、两公示”的原则,即:政策公开、审核结果社区和住房保障部门分别进行两次公示。
四、船山区要督促各办事处认真履职、遵章守纪,住建、民政、市场监管、交警、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协调配合,按要求全面完成该项工作。
五、本次开展2021年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5日,各街道办事处要指导社区把握好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资料报送至市住保办(遂宁市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004室),联系电话:0825-2234800。
遂宁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