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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3-19 09: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要求。

2.参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监督检查辖区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及规划许可实施情况。组织辖区内城市设计(重点区域除外)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3.负责辖区内用地预审和规划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不在城市生态及特色景观塑造要求范围内、用地规模小于100亩的工业项目,政府性投资的一般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不在城市生态及特色景观塑造要求范围内、小规模的区域内公园绿地项目,建设规模小于2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社区级的公共配套设施及个人建房(含危房改造)项目的选址、规划条件、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方案审查、规划许可、规划验线、规划核实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建()筑物风貌改造、临时工程建设、户外大型广告设置、店招店牌、屋顶改造、既有建筑增设电梯、个人建房(含危房改造)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

4)负责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和耕地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方案和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负责辖区内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5)承办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占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组织辖区内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村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

7)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不动产登记监督、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权属纠纷调解等工作。

8)负责辖区内国土空间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9)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及矿产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10)配合做好辖区内执法监察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维稳工作。

11负责园区林业相关工作。

(二)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1年重点工作

1.加快构建“多规合一”规划体系

1)持续优化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

一是持续优化完善《遂宁高新区战略规划及直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同步编制、分步报批的方式,开展重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动态维护工作,保障急需开工项目落地。二是结合园区发展需求,进一步衔接遂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内容,力争2035年园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达40平方公里,待市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后,迅速启动园区控规报批程序,以法定规划科学引导控制开发建设。三是按照部、省、市要求,加快园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管系统建设,以园区国土空间规划为底图,充分融合各专项规划、专业规划,加快构建“多规合一”体系。

2)稳步推进国土空间近期实施方案。

一是积极协调市级部门,力争将纵1路、纵2路、遂安快捷通道等8个遗留问题项目共2546.2亩由市上统一解决指标,不占用园区指标。二是根据园区发展需要,及时完善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截至目前上报16个项目(不含8个单列指标项目),总面积3631.944亩。

3)启动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规划编制。

一是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启动会龙镇镇国土空间规划及11个村规划编制工作,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提供保障。二是迅速启动石板凳村试点村规划编制,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则旅”思路编制规划,优化城乡产业用地布局,合理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打造特色亮点示范村。同时结合聚贤镇增减挂钩项目开展新村聚居点规划。

2.加大土地报征及供应力度

1)积极向上要增量,夯实要素保储量。2021-2022年园区可按照2019年国家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两倍预支建设用地规模。2021年分局将积极向上争取预支指标达到约1000亩,并按照既保新增项目用地、又着力解决遗留问题原则,针对雁栖湖、纵路III项目用地和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储备需求情况,分批次开展土地报征工作。同时积极跟进去年上报卷宗,争取早日取回约1100亩用地批文,保障雁栖路、遂宁中学等重点项目用地。

2)活用政策换储量,盘活要素保用量。继续按照“盘活存量”相关文件政策指引,对辖区“两规不一”国有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及时跟进已上报约180亩撤回用地批文卷宗审批进展,同时根据省级盘活计划安排,争取再上报约160亩撤回用地批文卷宗至省级审查,用以保障园区北部棚改二期、保升南片区安置房等民生项目用地。

3)持续加大土地供应力度。积极对接园区各部门,及时拟定园区2021年土地供应计划,做好园区土地保障工作,2021年园区计划供应土地1308亩,其中对居住用地加大对外营销力度,大力实施以商招商,合理评估土地价格,力争完成376亩的商住用地供应,筹集资金7亿元;对工业、商业和公共服务用地,按项目引进时序逐步开展土地出让932亩,及时保障遂宁中学等重点项目及产业项目落地。

3.强化低效闲置用地处置

有力推动园区低效闲置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对初步清理出的低效闲置用地加大处置力度,协调司法、经合等部门,共同制定处置方案,争取完成100亩以上低效闲置用地处置工作。

4.大力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增减挂钩工作。

一是稳步推进聚贤镇4个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新村聚居点建设按照风貌突出地域特色、群众适用、配套完善的总体要求,联合高校、设计单位,建设好11个新村聚居点,切实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争取年前基本完成聚贤镇木桶井村、群福村等2个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并申请省自然资源厅竣工验收,完成投资1.6亿元,力争产生500亩增减挂钩指标。

二是有序推进会龙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乡村国土绿化美化、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科学制定《遂宁高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推进方案》(试行),积极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探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遂宁高新道路”,推进乡村振兴

5.加大自然资源执法力度

1)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开展卫片执法整改,一是针对卫片图班覆盖部分,加大规划指标争取力度,在2021年内进行报征消除违法状态;二是对于弃土场等无建筑部分组织复垦;三是对项目区涉及有构、建筑物等难以通过临时用地、复垦复绿予以整改的区域,开展执法查处工作。

2)积极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按照中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完成上报图斑再摸底,积极制定整改方案,按要求整改落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是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行政单位。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共8个科室,包含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执法股、地质地矿股、利用和确权登记股、耕地保护股、国土空间规划股(编研中心)、规划管理股、林草资源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79.95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3.86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减少了8.27万,事业运行减少了26.8万。

(一)收入预算情况

高新分局2021年收入预算179.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4.89万元,占19.3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06万元,占80.61%

(二)支出预算情况

高新分局2021年支出预算17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06万元,占80.61%;项目支出34.89万元,占19.3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79.95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3.86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减少了8.27万,事业运行减少了26.8万。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06万元、上年结转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34.8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8.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8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45.06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了78.75万元,主要是主要是行政运行减少了8.27万,事业运行减少了26.8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5万元,占9.62%卫生健康支出8.34万元,占5.7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2.18万元,占77.33%;住房保障支出10.59万元,占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95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2.18万元,占77.33%;住房保障支出10.59万元,占7.3%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6.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8.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5.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3.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0.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5.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4.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中、省、市(州)相关部门来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市外对口单位到我市调研城市规划建设、考察城市房地产情况等而发生的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万元,其中: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1.31万元,差旅费0.36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98.75%主要原因是按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预算。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91.96%主要原因是按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预算。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97.24%主要原因是按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43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36.68万元,下降60.0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共有车辆0辆。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1.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项目绩效目标上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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