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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遂宁市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部门含下属预算单位)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3-05 15:4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司法局

2024年部门预算

部门含下属预算单位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相关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司法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司法局职能简介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行政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行政立法规划和年度行政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行政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行政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行政立法协调。

4.承担市政府规章的解释、行政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翻译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

5.负责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市本级政府合同管理、市政府涉法事务处理。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监督指导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园区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负责全市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10.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1.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2.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3.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4.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外来企业涉及政务服务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处理。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遂宁市司法局2024年重点工作

1.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为主线,全面审视工作成效,补齐工作短板,加强工作力度,明确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时间表和任务图,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工程基础,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2.稳步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加快推进《遂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争取2024年1月底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后期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相关审议工作,推动正式施行。进一步论证修改《遂宁市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积极协调参与《遂宁市古建筑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

3.促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做好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迎检工作,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持续做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不断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拓展“法律七进”活动。

4.强化法律援助办好民生实事。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服务深度,主动适应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民生需求,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解决群众燃眉之急。

5.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坚持“复议为民”原则,持续做好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的源头治理,针对治安处罚、劳动保障、土地征收等涉及当事人直接利益的案件,深入研判行政相对人真实复议诉求,积极化解争议,防范群体事件发生,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6.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以公共法律服务惠民系列活动为契机,以创作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为导向,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考核评估,动态收集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发展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系统工程,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布局,强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效能释放,保障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司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遂宁仲裁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遂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其他事业单位1,医患纠纷调解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司法局2024收支总预算1816.52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9.4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司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181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16.5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司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181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7.76万元,占86.86%;项目支出238.76万元,占13.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司法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816.52万元,较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9.4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16.52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483.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司法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816.52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9.46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483.02万元,81.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87万元,占8.3%;卫生健康支出61.67万元,占3.4%;住房保障支出120.96万元,占6.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基本支出行政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1233.4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基本支出事业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10.8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项目支出基层司法业务2024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司法人员培训、差旅费、会议费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项目支出普法宣传2024年预算数为55.5万元,主要用于:以案说法法制栏目、法制遂宁网站、微信、微博运行费、法律宣传资料等项目支出。

5. 公共安全支出项目支出公共法律服务2024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法律案件补贴、法律人员出差补助、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6. 公共安全支出项目支出建设2024年预算数为51.09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咨询费等支出。                                                                      

7. 公共安全支出项目支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4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场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考务费、考试印刷费等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事业运行项目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医患纠纷调解专家费、鉴定费等。

9.公共安全支出项目支出其他司法支出70.67万元,主要用于仲裁案件办理案件办理费及差旅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24年预算数为21.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28.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单位缴纳部分)

12.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60.9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0.7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9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77.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38.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38.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司法局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下降5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规模。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内省际、地市州间交流合作接待及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业务工作交流学习及上级领导调研、检查、考核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6万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出差人员及次数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

2024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普法宣传工作、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司法局2024“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万元,其中: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10.5万元。

(一)会议费较上年预算下降40%主要原因是会议召开使用本单位场地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培训费

)差旅费较上年增加50%主要原因是上年差旅费预算不够,从项目经费中列支一部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司法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司法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遂宁市司法局及下属遂宁仲裁委员会办事处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16.5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9.46万元,减少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财政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遂宁市司法局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遂宁市司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遂宁市司法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1个,涉及预算1816.5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8个,涉及预算1338.95万元;运转类项目20个,涉及预算238.8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238.76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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