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2-06 14: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市教育体育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政策、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规划、调整,规划和管理基础教育教材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2.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统筹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监测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提高工作。

4.指导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省下达的民族地区“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5.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资助政策落实,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教育援助、教育贷款以及教育体育合作等项目的执行,促进教育体育民生工程发展。

6.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7.负责教师、体育教练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以及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文明校园建设等工作。

9.研究提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体育运动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10.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1.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制定全市学校体育、青少年业余训练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承办市级综合性运动会,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12.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单项重大赛事的竞赛组织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使用和运行。

13.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14.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负责来遂从事教育体育工作的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15.指导教育体育类学会、协会、基金会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拟订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配合。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 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快打造区域职业教育中心,力争四川能源职业学院、遂宁职业学院安居工程学院等入驻新生5000人以上,全市中高职在校生达到7万人以上。二是加快推进川师大乡村振兴学院建设,实现2023年春季学生入住、秋季顺利招生,圆遂宁人民“本科大学”梦。三是持续深化成遂潼教育体育合作,依托成都七中、成都九中、成都四中和川师附中等名校,大力提升各类学校教育质量。统筹城乡学校布局,强化公办学校建设,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五是大力发展群众体育事业,精心筹备龙舟赛、马拉松、跳水和省级“三大球”等各类赛事,争创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和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六是推动“双减”落地,引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落实“公民”同招。七是谱写好市委教师发展大会“后半篇”文章,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教育体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主要包括遂宁市教育考试院、遂宁市电教教仪站(勤工俭学中心)、遂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遂宁市水上运动学校遂宁中学、遂宁市第一中学校、遂宁市第二学校、遂宁市第四学校、遂宁市职业技术学校、遂宁开放学。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教育体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6097.27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441.29万元,主要是1.响应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的安排,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的一般性支出进行减压;2.2023年预算编制新口径,单位代管资金不作为预算统筹范围;3.年初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收入预算2609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97.28万元,占85%事业收入2397.09万元,占9%;其他收入1602.9万元,占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支出预算2601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05.73万元,占88%;项目支出3206.55万元,占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2097.28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689.15万元,主要是压了日常公用经费和年初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97.2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6170.8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40.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1.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3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2097.28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689.15万元,主要是压了日常公用经费和年初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6170.86万元,占7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40.08万元,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1.83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1331.71万元,占8%;住房保障支出1732.8万元,占8%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

年预算数为589.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10.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工作的经费支出。

3.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5761.33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属学校初中教育经费支出,包括初中教育人员支出、公用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6866.84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属学校高中学校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2062.82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属职业学校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广播电视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379.77万元,主要用于:遂宁开放大学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2023年预算数为248.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运动员伙食补助费的项目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28.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及比赛经费的项目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63.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体育事项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8.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257.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直属学校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813.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31.78万元,主要用于:对因战、因公和因病死亡军人的家属提供一定的抚恤金,以保障他们基本生活的社会优抚安置制度。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7.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304.5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732.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804.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164.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639.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1年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和上年一致无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下降16%。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督查指导、其他市州来遂交流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2辆、小型商务用车3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开展需要所用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等。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9.35万元,其中:会议费6.63万元,培训费206.19万元,差旅费26.53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2%主要原因是将部分线下开展各项专题会议转为线上进行。

(二)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52%主要原因是年初年初提前下达的培训专项转移资金减少

(三)差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3%主要原因是压缩差旅经费支出方面,严格控制和压缩“人、车、会”等一般性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市教育体育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2.91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20.83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2022年编制预算时部分机关运行费预算少了。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教育体育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68.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学校桌椅、购置保障用车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教育体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30万元。购置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市教育体育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81个,涉及预算26012.2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59个,涉及预算21164.61万元;运转类项目102个,涉及预算1641.1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0个,涉及预算3206.55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非税收入:指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以外的财政收入。

4.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