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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2021年度四川省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单位决算

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09-09 10: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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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9月5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主要职能。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是一所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专业学校,建于1985年,是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体育方针,实施《奥运争光计划》,为国家培养、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承担遂宁市组队参加全国单项体育比赛和省运会任务,为社会培养适应性体育专业人才”。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市体校紧紧围绕市教育体育局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培养人才为导向”的方向,促进我校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一)精湛训练,增强备战实效

为高效推进省十四运会备战工作,学校坚持以“深挖金牌、突破奖牌、积极训练、重点突出”作为训练工作的指导思想,年初,学校做了周密备战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备战计划,每个项目的教练员结合本队实际情况,制定了详实科学的训练计划,采取有针对性的实战训练,打好省运备战攻坚年。加大输送协调,30余名重点队员输送到上级运动队和外省高水平运动队训练。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组织40余名运动员到省内外高水平运动队短期集训,邀请省内外跆拳道、举重、游泳等高水平教练来学校指导教学训练,不断提升了教练员的训练水平和运动员的整体竞技水平。

(二)精准备战,提升工作成绩

一年来,在局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在局业务科室的指导下,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组织运动员参加2021年省青少年锦标赛取得13金8银13铜的成绩,为省十四运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激发了师生省运备战热情和信心。运动员卢钰莲代表四川参加十四届全运会花样游泳比赛获得两枚银牌,5名运动员通过单招考试升入高等本科院校就读。学校先后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被省体育局向国家体育总局认定推荐为“国家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市体校市水校联合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

(三)精细管理,打造高水平团队

1、根据“遂宁市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学校《运动员选才标准》,学校坚持抓早抓小,抓好选才工作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后备人才选拔,通过试训、集训、测试工作,加强了运动员队伍的梯队建设。

2、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教练员业务和思想水平。一是定期组织教练员开展业务学习和研讨。二是训练场上,要求教练员“动起来”、“喊起来”、“吼起来”,以饱满的激情激发运动员的训练热情和斗志。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强化教练员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了教职工的纪律意识。

(四)精心服务,搞好后勤保障

一是改善食宿训条件,所有设施设备保障到位,保证了备战和训练需要。二是积极参与创建平安校园,坚持做好日常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签定教职工“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教练员对学生每周一次训练前思想行为教育、安全教育,确保各项工作安全稳定。三是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有效防疫工作。一年来学校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四是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在食品供应上讲究营养、合理搭配,努力做到色香味俱全,让运动员和教职工吃得放心,以充沛的精力投入训练比赛中。

(五)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十项规定。坚决守住廉政底线和纪律红线,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规范学校采购和财务管理,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全体教职工坚决做到勤政廉政。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22.5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2.30万元,增加62.63%。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主要新增综合训练馆配套建设项目存量资金收入。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005.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9.52万元,占45.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万元,占4.9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96.18万元,占49.3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12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6万元,占28.47%;项目支出802.91万元,占71.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6.3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63万元,下降3.34%。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结转及省级专项资金下达金额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1.49万元,增加17.04%。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主要新增综合训练馆配套建设项目存量资金收入。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493.82万元,占88.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30万元,占4.52%;卫生健康(类)支出13.78万元,占2.46%;住房保障(类)支出26.83万元,占4.7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59.7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 支出决算为136.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 支出决算为93.56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64.2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3.2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1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78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26.8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9.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0.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5.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7.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5.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1.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9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体育训练(运动员生活费项目,该项目未达到100万)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这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这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这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第四部分附件(附件2)。

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对全校7个运动项目共130余名运动员给与了生活补助,改善了运动员生活水平,提高了运动员生活质量。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了体育训练(运动员生活费)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运动员生活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3.6万元,执行数为93.56万元,完成预算的99.96%。通过项目实施,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府和市教育和体育局的各项安排部署,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任务,组队参加四川省举重、摔跤、柔道、跆拳道、田径、游泳、体操等项目锦标赛并取得好成绩。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运动员生活费是改善运动员生活水平,提高运动员生活质量,有利于民生的一件大好事,是一项深得民心的好项目,该项工作应当继续深化开展。

体育训练(运动员生活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主管部门及代码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356301

实施单位

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93.6

执行数:

93.56

其中:

财政拨款

93.6

其中:

财政拨款

93.56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补助全校七个运动项目共130余名运动员,保证运动员生活质量,为备战省运会提供有力的保障。

补助全校七个运动项目共200余名运动员,保证运动员生活质量,为备战省运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运动员人数

130人

200人

质量指标

比赛任务完成率

90%

100%

时效指标

经费拨付时限

1年

1年

成本指标

运动员生活费完成数

93.6万元

93.56万元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提高遂宁体育社会知名度

遂宁体育事业蓬勃发展

运动员生活费的实施,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策应四川体育发展“123456”的战略部署,运动员通过参加各类赛事为遂宁体育事业增光添彩,促进遂宁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形成公益、环保、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运动员满意度

≥90%

96%

2.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第四部分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产生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补助运动员生活补贴项目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是指市体校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应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市财政局:

按照《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22〕3号)的要求,现对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市体校是市教体局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是一所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专业学校,建于1985年,是遂宁市教体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体育方针,实施《奥运争光计划》,为国家培养、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承担遂宁市组队参加全国单项体育比赛和省运会任务,为社会培养适应性体育专业人才。”建校以来,学校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体育方针,培养高水平体育人才。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1年12月,在编在岗19人,退休8人,编外聘用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上年收入预算执行数690.21万元,本年收入预算执行数1,122.51万元,比上年增加62.63%,主要原因是增加综合训练馆配套建设项目存量资金。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上年支出预算执行542.20万元,本年支出预算执行数1,122.51万元,比上年增加107.03%,主要原因是增加综合训练馆配套建设项目存量资金。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1、综合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原则,将单位各项收入完整列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

2、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3、规范预算编制主体。单位预算没有将应由本单位承担的支出列入下级单位或将应由下级单位承担的支出列入本单位预算。

4、规范编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严格控制基本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预算编制中如实填报人员编制、实有人数,不存在多报、虚报在编人数的情况。项目信息编制做到细化清晰、严格执行相关项目支出标准,不存在重复申报或虚报项目内容、在项目支出中编制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离退休费的情况。

5、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要求,做到对所有使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因预算调整需相应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或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均按程序及时办理补服、申请调整和备案手续。

6、强化资产配置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办公楼出租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纳入单位预算。

(二)执行管理情况。

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122.51万元,分别为项目支出802.91万元,基本支出319.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0.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严格执行按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执行的情况。基本支出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不存在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标准的现象。项目支出严格按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不存在自行改变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范围的情况。2021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专用项目共1个:2021年体育训练(运动员生活费)项目预算经费为93.60万元,实际支付93.56万元,完成率99.96%。

2、严格规范预算调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细化、追加预算的,均按相关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调剂、增加后预算执行。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合理规划采购时间,及时备案采购计划,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计划开展采购活动,采购活动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做到规范履约验收,及时支付资金。

4、严格公务卡强制结算。在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做到优先使用公务卡结算、凡是可以用公务卡、转账方式支付的,不存在用现金支付的现象。

5、规范银行帐户管理。在开设单位对公帐户时按规定程序报经财政部门审批、备案。

6、加强决算编审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及财政部门统一要求编制决定,做到决算数据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我校办公用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采购的固定资产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加强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2、严格规范会计核算。认直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制度,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不存在违规设置会计账簿、通过往来科目核算收支或通过收支科目核算往来,严格实施会计对账,不存在使用不合规的原始凭证进行列支,做到及时纠正会计不规范。

3、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不存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食宿、超标准接待、超标准开会培训等。做到单位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审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和纠正在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可查。

(四)整体绩效。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校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我校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按照 2021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单位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完成结果、信息公开、整改反馈等方面进行了自评,最终得分84.76分。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教体局的各项安排部署,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并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教体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参加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严格制定了我校内部绩效管理办法,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预算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二)存在问题。

1.我校在预算执行进度上存在滞后现象,对于支出控制的把控度不够。

2.加强用款计划的进度控制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

(三)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校预算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改进落实: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2022年3月18日

附件2

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体育训练——运动员生活费)

为了对2021年度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运动员生活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规范运动员生活费专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22]3号)文件精神,对2021年度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体育训练(运动员生活费)专项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1年度体育训练(运动员生活费)93.6万元。该项目资金用于保障本校举重、摔跤、柔道、跆拳道、田径、游泳、体操7个项目130名运动员基本伙食补助。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15号令要求,少体校学生伙食标准每人每日不低于20元。我校组织开展了运动员生活费项目预算申报工作,预算130名运动员,共计生活费93.6万元。市财政局批复了该预算,同意下拨该项目资金。

(二)项目实施情况

1、市体校运动员卢钰莲代表四川参加第十四届全运会花样游泳比赛获得两枚银牌。2、2021年组织7个项目运动员参加省青少年锦标赛取得13金8银13铜的成绩,圆满完成了参赛目标任务,为省市十四运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激发了师生省运备战热情和信心。3、通过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市体校5名运动员通过单招考试升入高等本科院校就读,向省一线、二线优秀运动队输送高水平运动员40余人。4、学校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被省体育局向国家体育总局认定推荐为“国家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市体校市水校联合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我校2021年体育训练(运动员生活费)项目预算费用为93.60万元,资金到位93.6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93.56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实现的总体目标:培养、提高运动员竞技水平,积极参加省级各类赛事。

2、完成运动员补助数量及标准:补助130名运动员,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补助。

3、完成质量:保证运动员生活质量,为省运备战提供有力的保障,运动员运动成绩稳步提升。

4、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5、成本指标:严格要求执行厉行节约,控制成本支出。

6、实现的社会效益:助力遂宁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为遂宁体育事业增光添彩。

7、满意度:民意测评,家长及运动员满意度达96%。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评价组织情况

为加强项目经费支出管理,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按照《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22〕3号)的要求,我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2021年度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遂宁市《2022年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通过综合运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是否评分法等各种评价方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抽样或整体评价方式,按照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评分。

3、评价方法及标准

通过《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以分值的方式对项目支出进行评价。

(1)评价项目设定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评价绩效目标是否明确、合理。重点查看项目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否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预期值与实际需求之间的吻合度。

(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分配是否科学、过程控制过程中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是否规范。

(4)根据年初项目预算考评指标值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我校在体育训练(运动员生活费)项目预算编制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按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执行的情况。按照绩效自评工作方案,根据项目实施管理及完成情况,对本项目逐项指标进行考察、对比、计算和分析,最终得出项目综合评分为96分。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不存在自行改变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范围的情况。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15号令要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学生伙食标准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我校根据市财政局要求,部门预算项目只减不增,因此申报130名运动员,每人每天20元,一年驻训360天,共计93.60万元。根据运动项目特点,在校集中吃住,采取补助与自缴相结合的原则,标准为900元/人/月;对于输送到省级专业队集训运动员,根据成绩制定补助标准每月拟定发放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运动员本人银行卡,2021年度执行率99.96%。

(二)项目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领导层层把关,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补助发放准确、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产出情况

1、市体校运动员卢钰莲代表四川参加第十四届全运会花样游泳比赛获得两枚银牌。2、2021年组织7个项目运动员参加省青少年锦标赛取得13金8银13铜的成绩,圆满完成了参赛目标任务,为省市十四运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激发了师生省运备战热情和信心。3、通过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市体校5名运动员通过单招考试升入高等本科院校就读,向省一线、二线优秀运动队输送高水平运动员40余人。4、学校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被省体育局向国家体育总局认定推荐为“国家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市体校市水校联合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

(四)项目效益情况

(1)实现的社会效益分析

培养青少年运动员后备人才,提高运动员竞技水平,为遂宁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为遂宁体育事业增光添彩;运动员生活费保障了省十四运会运动员备战训练,并力争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省运参赛目标任务。

(2)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运动员生活费的实施,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策应四川体育发展“123456”的战略部署,运动员通过参加各级各类赛事为遂宁体育事业增光添彩,促进遂宁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形成公益、环保、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运动员及家长满意率达96%。

五、存在的主问题

据市财政局要求,部门预算项目只减不增,因此申报130名运动员,但我校项目持续发展实际需要人数可达200余人,由于经费原因学校队伍发展受限;物价上涨,经费差口较大。

六、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贯彻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

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2022年3月18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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