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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0032/2023-4437124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府办函〔2012〕178号
  • 成文日期: 2012-09-02
  • 发布日期: 2012-09-11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环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09-1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船山区、蓬溪县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为加快中环项目建设进程,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环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印发于后,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环项目推进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打捆招商、各自拆迁、统一建设、费用分摊”的工作原则开展中环项目推进工作,确保年底实现实质性开工,全线开工建设后两年建成。

  二、工作职责

  (一)市级部门职责

  1. 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市目标绩效督查室

  责任领导:贺 武

  分管领导:袁仲文 李任三

  2. 牵头负责完成项目核准报批及中环项目招投标方案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领导:雷 云

  分管领导:李 海

  3. 负责做好道路两侧加油站、加气站等建设许可和管理工作,将加油站、加气站、客货运输站场、互通枢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预留项目建设用地规划。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领导:吴炳麟

  分管领导:陈 兵

  4. 负责筹集项目前期费用,监督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协助业主单位做好项目融资、招商和回购费用分摊工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领导:陈 伐

  分管领导:吕 新

  5. 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协助国土、林业按相关程序完善用地报批手续。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领导:成 斌

  分管领导:周彦虎

  6. 积极向上争取和落实项目土地指标,牵头组织用地报批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领导:叶长春

  分管领导:赵齐宣

  7. 负责2012年9月10日前完成中环项目设计招标,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初设批复;负责完成各辖区里程和投资情况划分;负责做好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等过程中与省交通运输厅的协调工作;负责做好争取部、省补助资金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领导:周 华

  分管领导:袁仕平 余礼军

  8. 协助维护征拆和施工现场秩序。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分管领导:黄忠彬

  9. 负责完成中环项目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照明、绿化、管网等配套方案,以实现同步设计、同步招标、同步建设;牵头负责做好争取城市新区道路建设补助资金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领导:衡 准

  分管领导:陈祯友

  10. 负责完成项目行洪论证,做好项目建设砂石采集协调;负责涪江四桥相邻的闸坝建设,兼顾行洪通航等功能,并形成新的水上景观。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领导:李元建

  分管领导:向 歆

  11. 负责按相关程序上报林地指标、协助制定林木补偿办法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领导:蒋晓华

  分管领导:党 鸿

  12. 负责监督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领导:昝中国

  分管领导:陈 颖

  13. 牵头负责研究中环项目政府融资方案,协调政府融资平台和银行整合资源、打捆融资。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领导:李和平

  14. 负责中环项目规范性文件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和实施中的指导。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责任领导:蒲 智

  分管领导:温勉光

  15. 负责项目推介,引入投资人,协助做好招商工作。

  责任单位:市投促委

  责任领导:李拥军

  分管领导:赵 国

  16. 负责对中环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责任领导:青小平

  分管领导:蔡立春

  (二)项目沿线各县(区)、园区职责

  1. 负责提供辖区内项目用地及用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兑现补偿等工作,费用由各地自行承担;

  2. 负责辖区段回购资金来源担保工作;

  3. 负责辖区范围内项目建设协调工作;

  4. 负责辖区范围内施工秩序维护工作;

  5. 负责做好群众稳定工作等。

  责任单位:船山区、蓬溪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工业园区、河东新区

  责任领导:蒲从双 张向福 刘锋华 雷奉军 吴 勇

  分管领导:周汉知 邓正强 尹 鸿 蔡浏辉 孔庆洲

  三、推进措施

  涪江四桥、五桥作为控制性工程,在编制初步设计方案的同时,提前启动桥梁下部结构设计,在初设批准后(11月下旬),由遂宁市川中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代理业主单位组织实施涪江四桥、五桥桥梁下部结构招标、施工,桥梁墩柱等水下结构在明年主汛期来临前完成施工,实现项目年内实质性开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县(区)、市直部门要把中环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及早组建班子,分解任务,各项工作做到环环相扣;要加强沟通衔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中的难点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县(区)、市直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到位,定期跟踪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善于破解难题,务求取得实效;要强化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为项目推进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严格督查,及时协调。市目标绩效督查室要加强项目进展情况督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严格实施绩效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快速、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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