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产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遂府函〔2017〕13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产业发展基金投资决策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基金效益,市政府决定成立遂宁市产业发展基金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邓正权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吴相洪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陈 伐 副市长
成 员: 江 平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永福 市财政局局长
李效白 市国资委主任
段 勇 市经济合作局局长
黄 健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和审批基金投资原则、方向以及各类基金管理制度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资委,负责日常工作,由李效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由其接任同志履行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