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2021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中
“对物业公司监管不到位
小区物业服务品质不高”
被纳入其中
市民对它有哪些意见?
相关部门又将采取怎样的措施进行整治?
记者走访发现,提起小区的物业公司,有的业主点头称赞,表扬物业人员尽职尽责,与业主相处融洽,但也有市民吐槽小区物管做事拖沓不负责任,甚至有业主产生过更换小区物业的想法。
遂宁经开区佳和北城小区居民:
我们小区的物业说好也不算好,有居民投诉附近幼儿园声音太吵扰民的问题,以前保安还会招呼一下,现在却根本不管了。
遂宁经开区北兴御景山小区居民:
我们的物业特别差,按理说到2019年他们的合同就到期了,但是至今他们都还没搬走。
记者从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等投诉渠道了解到,市民对小区物管的投诉几乎每天都有,其中包括反映物管不作为、多收费用及侵占业主权益等。
小区物业管理也关乎着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如今,“对物业公司监管不到位,小区物业服务品质不高”的问题已经作为2021年度“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纳入整改。
那么,相关部门又将采取怎样的整治措施?市房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林波说:“下一步,我们将制定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搭建物业服务智慧管理平台,畅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业委会、小区业主以及社会组织的沟通平台。同时,我们要求物业企业对物业服务小区的服务内容、服务品质和收费标准都要进行公示。我们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物业小区的日常督促检查力度,定期通报存在的问题。通过一系列的举措,促进物业公司规范化、标准化运行,不断提升小区物业服务的品质,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住宅小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服务搞好了,也是对社会和谐、稳定做了一份的贡献。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广泛学习和借鉴其他城市对物业的监督和管理,有效解决小区居民门前的烦心事、操心事和揪心事,提升居民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