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简介
1.研究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承担建立本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4.监督指导各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屋装饰装修市场的管理工作。
5.监督指导各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管理工作。
6.监督指导全市辖区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管理工作。
7.监督指导各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城镇建设的管理工作。
8.监督指导各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村镇建设的管理工作。
9.监督指导各辖区全市海绵和公园城市建设。
10.承担指导绿色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11.制定全市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12.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行政监察及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信访、行政诉讼、行政调解工作。指导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3.指导人民防空工作。
14.承担有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15.对各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依法改变或撤销不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行政行为。
16.承办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努力实现“十四五”开门红,精心编制好《“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
二是推动建筑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向好:1.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2.持续推进建筑产业稳步发展。3.
三是推进村镇建设助推乡村振兴:1.组织各地申报推荐省级百强
四是办好民生实事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1.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不断强化住房保障工作。3.持续推进“厕所革命”。
五是完善城市功能,确保重大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开展病灶管网治理,加强排水防涝,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六是补强环保领域薄弱环节,严格落实“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收集处理市城区污水并进行达标处理排放,试点推进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
七是重点推进城市文旅地产项目建设,持续重点推进禅香小镇、绿地1958文创项目、河东烟火里等城市文旅地产项目建设。
八是提升城市宜居宜业品质内涵,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开展公园城市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擦亮城市体检样板招牌,全力争创全国美丽城市。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5,004.49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711.5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较2020年减少8,802.45万元;二是2021年预算编制结构调整,部门预算减少了污水处理支出6,00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收入预算15,004.49万元,其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支出预算15,004.49万元,其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8,461.12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730.6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较2020年减少7,821.59万元;二是2021年预算编制结构调整,部门预算减少了污水处理支出6,000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42.1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19.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7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5.5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35.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5,842.10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9,266.79万元减少3,424.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编制结构调整,部门预算减少了污水处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85万元,占4.28%;卫生健康支出108.78万元,占1.86%;城乡社区支出5,009.49万元,占85.75%;住房保障支出473.98万元,占8.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25.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6.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1.3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应由单位开支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1年预算数为4.6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7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9.8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8.96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159.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正常履行职责职能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0.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正常履行职责职能和为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的项目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29.50万元,主要用于:监督管理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发生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249.00万元,主要用于:为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制度,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发生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83.98万元,主要用于:对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248.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房产市场管理业务工作正常运行的项目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922.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推进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海绵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政府非经营性投资“代建制”项目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开展的项目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1年预算数为1,275.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序推进发生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2021年预算数为26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专用项目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13.9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55.44万元,其
人员经费1,777.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
公用经费878.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2.45万元,其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30.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公务接待费22.90万元,计划用于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3辆,其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55万元,计划用于1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局开展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厕所革命行动,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招投标监管、工程造价监管、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6.55万元,其
(一)会议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8.78%。主要原因是2021年会议计划减少。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44.46%。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垃圾分类和处置、装配式建筑等培训计划。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6.73%。主要原因是按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压缩差旅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家行政单位,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遂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8.67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5.19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本部门遂宁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遂宁市城乡建设档案馆、遂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项目代建管理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32.8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复印纸等货物和采购城市体检年度自体检、 物业管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公租房管理、 环卫管理、运营规范化技术监督管理、监管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监管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辅助管理等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邮电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指用于监督管理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发生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用于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制度,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发生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指用于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过程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用于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用于生活垃圾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