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遂宁市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中国民主同盟遂宁市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民盟市委职能简介
1.中国民主同盟遂宁市委员会是1985年6月29日经民盟中央批准正式建立的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有开展盟员推荐培养、思想教育工作;围绕国家经济发展和地方党政中心工作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发挥党派智力优势广泛服务社会,推进民生改善。
2.机关有三个内设科室:办公室、组织部、宣传调研参政议政科。
3.现有编制人员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
(二)民盟市委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狠抓学习教育,以思想引领夯基垒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持续巩固“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搭建多元化学习平台,以学习党史、盟史、多党合作史为重点,定期举办“遂宁民盟大讲堂”,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充分发挥“遂宁民盟”公众号和微信群作用,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守牢宣传阵地,加大盟务工作和先进盟员宣传力度,树立民盟好形象,传播民盟好声音,讲好民盟好故事。
二是坚持主动作为,以建言资政服务大局。主动融入民盟中央、民盟四川省委会参政议政工作大局,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高质量完成民盟四川省委会和中共遂宁市委委托的重点调研课题。持之以恒推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举办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社情民意信息写作能力和水平。扎实做好市委委托的民主监督工作。持续搭建工作平台,不断完善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基层组织自主命题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升参政议政成果专业化水平。
三是厚植为民情怀,以社会服务彰显担当。大力弘扬“奔走国是,关注民生”的家国情怀,继续擦亮“盟遂合作”金字品牌,为建设“东方气都”“锂电之都”“涪江右岸水资源配置工程”等献智出力。高效推进“盟遂合作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建设,努力争取更多政策和才智支持。与大英监狱签订“黄丝带帮教”合作协议。以蓬溪县为重点区域,联合遂宁爱尔眼科医院,规范有序推进“盟爱光明行”公益项目。继续深入开展“农村教育烛光行动”、“梦飞翔”爱心助学活动、增爱义诊、科技助农、送文化下乡等活动。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以人才兴盟激发活力。加强与我市中高等院校联系对接工作,重点吸纳一批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具有较高学术荣誉的(如长江学者、杰青、青年长江、优青、青年拔尖人才等)和其他具有突出代表性的人才,同时,加大吸纳参政议政工作需要的人才、新的社会阶层的高层次人才以及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人才发展力度。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并动态更新优秀骨干盟员信息库。深入推进特色基地建设,统筹推进建设1—2个特色基地。继续开展好“建功添彩”和“爱老敬老”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民盟市委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盟市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民盟市委2024年收支总预算173.62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1.1万元,主要是项目减少和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民盟市委2024年收入预算173.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6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民盟市委2024年支出预算17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9万元,占62.43%;项目支出65.23万元,占37.5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民盟市委2024年收支总预算173.62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1.1万元,主要是项目减少和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6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盟市委2024年收支总预算173.62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1.1万元,主要是项目减少和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48万元,占86.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0万元,占7.20%;卫生健康支出3.78万元,占2.18%;住房保障支出7.85万元,占4.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201)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28)行政运行(01)2024年预算数为84.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201)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28)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65.23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党派成员活动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24年预算数为3.3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数为9.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4年预算数为3.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7.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盟市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8.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补助费。
公用经费17.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民盟市委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民盟组织及各市州民盟组织来遂考察调研及交流学习。。
(三)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民盟市委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2万元,其中:会议费2.4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4.8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取消。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民盟市委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民盟市委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民盟市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57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98万元,下降5.2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民盟市委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民盟市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民盟市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4个,涉及预算173.6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90.82万元;运转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17.5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65.23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基本养老保险经费单位支出的部分。
7.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