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打击和防范各种刑事犯罪,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为社会、人民群众提供救助便民利民服务;依法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各类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治安案件;处置各类治安灾害事故、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依法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集会、游行等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开展国籍、出境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交通、车辆、驾驶员;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组织开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1、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2、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3、努力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4、深入推进警务运行机制改革。5、深入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6、做好优化体制改革准备。7、强化教育培训,提示警察队伍素质。8、严格制度执行,转变工作作风。9、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二、部门概况
遂宁市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看守所、戒毒所、拘留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河东新区分局),均为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遂宁市公安局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0298.8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462.7万元,其他收入619.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216.3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298.8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208.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800.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7.75万元,项目支出8722.3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遂宁市公安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公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局机关、监管场所、交警部门、两个直属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遂宁市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特定人员的教育转化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18574.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专项支出主要包括:天网工程、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宣传、辅警服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戒毒人员治疗费、道路交通管理等。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休人员工资、津贴和死亡抚恤金。
(四)医疗卫生支出536.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537.13万元,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遂宁市公安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87.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4.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73.42万元,无因公出国(出境)费预算安排。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15.46%。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以食堂工作餐接待为主,减少了公务接待费预算。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其他单位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协同办案,下级部门执行任务、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增长0.09%。主要原因是经开公安分局增加了9万元移动警务车辆购置费。
单位现有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301辆,其中轿车75辆,越野车53辆,7-9座旅行车24辆,10-19座中型客车11辆,20座及以上大客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5辆,其他车辆31辆(移动警务车、装备车、电瓶巡逻车)。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3.42万元。用于30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反恐处突、打击和防范各种刑事犯罪,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各类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治安案件、道路交通管理、处置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等工作。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遂宁市公安局2016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8954.92万元。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