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需在铁路线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包括以下铁路区段:
1.安居区境内:达成线K191+073~K193+000。
2.船山区境内:达成线K193+000~K203+000、达成上行线K168+602~K174+752、达成上行线K177+000~K188+000、达成下行线K169+141~K188+000。
3.大英县境内:达成线K203+000~K232+000。
4.市河东新区境内:达成上行线K174+752~K177+000。
5.遂宁经开区境内:达成上行线K188+000~K191+557、达成下行线K188+000~K191+073。
6.蓬溪县境内:达成上行线K148+289~K168+602、达成下行线K148+826~K169+141。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2米;
四、其他地区为15米。
请辖区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
特此公告。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