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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3-03 10: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部门预算

(部门含下属预算单位)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简介

1)、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2)、组织编制和实施我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综合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等其他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市矿产资源规划等专项规划,进行建设用地预审;参与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方案、选址的论证工作;组织我市矿产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

 (3)、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和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乡(镇)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资源的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测绘违法案件。

  (4)、严格保护耕地,组织实施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和土地开发整理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主管全市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占补平衡。

 (5)、负责全市农用地转用、征收、征用集体土地,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着物工作;对全市征地拆迁事务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审核、汇总上报的征地报批材料;承办遂宁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6)、管理土地市场,组织制定和实施土地供应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土地的划拨、出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土地市场;对土地市场地价进行监测,提出土地市场调控措施;指导和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全市基准地价的评估,协助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土地估价行业管理,备案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

7)、负责全市地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地籍管理确权、登记、发证的审核工作;组织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与更新土地统计台帐及薄册;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的权属管理。

8)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和发展绿色经济的地方性政策、规范性文件、技术规定,经批准发布后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9、负责研究制订全市城乡发展战略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调整、修订、报批城市总体规划;负责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协调、组织、编制、报批和对外公示工作;参与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综合协调与平衡各项专业规划;负责市域内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历史文化保护区、旅游景区规划管理及其市域内绿地系统规划管理;负责规划设计招标工作。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编制管理。

(二)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提升规划引领水平。统筹市县两级空间规划,划定三线。协同规划一张图建设,力争第一批次上报省厅审查。高质量完成6个县域副中心和20个中心镇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及10多规合一村规划编制等,严格规划管控约束。

二是全面提升自然资源配置利用水平。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批而未供和疑似闲置土地处置。探索建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平台。依法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编制完成《遂宁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调整发布新一轮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市本级完成自然资源保护地、水流、森林等5宗确权登记。

三是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履职能力。编制《遂宁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完成全市10处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损毁面积3.42公顷;做好4个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从严从实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遂宁市土地储备中心、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遂宁市勘测规划院、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7393.33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168.99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收入预算7393.3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85.91万元,占24.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22.33万元,占36.8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85.09,占22.7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00万元,占16.23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支出预算739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3.98万元,占51.59%;项目支出3579.35万元,占48.4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6193.33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168.85万元,主要是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22.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85.09万元、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1785.9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5.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09.06万元、自然资源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16.2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722.33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96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04万元,占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1万元,占4.19%、住房保障支出245.88万元,占9.03%、自然资源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158.31万元,占79.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1.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3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91.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1年预算数为0.4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的补助。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3.14万元,主要用于:政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确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障。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70.96万元,主要用于:各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确保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障。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62.9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励等人员支出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支出。

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64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业务费等。

1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3.35万元,主要用于:土储项目日常管护费。

1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187万元,主要用于:各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45.8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各下属预算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13.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1.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622.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1.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25.04%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厉行节约。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于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国内相关部门公务交流、上级检查等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厉行节约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修复、土地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地质勘查、土地矿山执法监察、不动产登记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6.53万元,其中:会议费6.18万元,培训费30.51万元,差旅费89.84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91.0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27.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30.2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业务量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8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85.09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下属遂宁市土地储备中心、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遂宁市河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遂宁市勘测规划院、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6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61.06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121.51万元,增长27.64%主要原因是党组织活动费、离退休经费等纳入其他定额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88.0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市城区国土调查年度变更及全市成果质量核查汇总项目、市城区城镇地籍修补测及数据库更新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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