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遂宁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04-0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目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遂宁市公安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公安局职能简介

  遂宁市公安局基本职能:打击和防范各种刑事犯罪,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为社会、人民群众提供救助便民利民服务;依法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各类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治安案件;处置各类治安灾害事故、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依法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集会、游行等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开展国籍、出境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交通、车辆、驾驶员;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组织开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遂宁市公安局2019年重点工作

  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省厅党委“一三五”发展战略为基本架构,紧扣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遂行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安保维稳任务“这一主题”,着力改革强警、科技强警“双轮驱动”,切实加强风险化解能力、打击防范能力、创新驱动能力、服务供给能力、综合支撑能力、忠诚履职能力“六大能力建设”,打造维护稳定升级版、平安建设升级版、新型警务升级版、保障发展升级版、基层基础升级版、职业形象升级版“六大升级版”,努力实现“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和“整体工作稳中有升、重点单项全省一流”“两大目标”,为建设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推动富民强市再上台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均为行政单位。主要包括: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遂宁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遂宁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遂宁市看守所、遂宁市强制医疗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公安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4943.31万元,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021.17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公安局2019年收入预算24943.3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863.25万元,占19.5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80.06万元,占80.5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公安局2019年支出预算2494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6.70万元,占50.06%;项目支出12456.61万元,占49.9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3019.93万元,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97.7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80.0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39.8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9979.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3.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4.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2.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公安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0080.06万元,较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25.41万元,主要是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7052.76万元,占84.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3.97万元,占6.54%;卫生健康支出550.75万元,占2.74%;住房保障支出1162.58万元,占5.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9161.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4429.61万元,主要用于:遂宁市公安局维修(护)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经费、伙食补助费、警犬训养费、天网和治安卡口租赁等。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19年预算数为1245.88万元,主要用于:遂宁市公安局DNA实验室耗材购置费、公安应用平台升级扩容、理化实验室设备维护及工作经费、派驻纪检组办案经费、扫黑除恶专业队工作经费、刑事诉讼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运维经费。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07.90万元,主要用于:遂宁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收容教育(拘留)人员水电费、押解费、衣被费、医疗费等工作运行经费。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730.00万元,主要用于: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经费。

  6. 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60.60万元,主要用于:遂宁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7. 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06.00万元,主要用于:遂宁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戒毒人员治疗费、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等工作运行经费。

  8. 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主要用于:遂宁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人员生活费。

  9. 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1.50万元,主要用于:遂宁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人员衣被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83.7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福利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费、活动经费。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217.5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9年预算数为12.76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550.7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162.58万元,主要用于:遂宁市公安局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75.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34.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040.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3.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5.4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37.4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以食堂工作餐接待为主,减少了公务接待费预算。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其他单位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协同办案,下级部门执行任务、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3.44%。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经费统筹安排工作实际进一步压缩了车辆运行维护费。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32辆,其中:轿车58辆,越野车36辆,小型载客汽车9辆、大中型载客汽车10辆、其他车辆19辆(移动警务车、装备车)。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5.40万元,用于13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反恐处突、打击和防范各种刑事犯罪,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各类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治安案件、道路交通管理、处置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等工作。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2019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42.13万元,其中:会议费14.00万元,培训费105.33万元,差旅费322.8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41.18%。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中精简会议的要求,减少会议费开支。

  (二)培训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21.88%。主要原因是根据2019年公安业务工作实际需要提高了业务培训费用。

  (三)差旅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15.82%。主要原因是依法侦破各类刑事案件、实施治安行政管理等案件增加导致经费开支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公安局2019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遂宁市公安局及下属遂宁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遂宁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遂宁市看守所、遂宁市强制医疗所、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等8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40.60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88.82万元,增长6.6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遂宁市公安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511.2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天网工程租赁费、电子警察二期建设、一期电子警察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红绿灯及交通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费、交通治安综合卡口专项经费、购置DNA实验室耗材、购置通用办公设备(电脑/空调/打印机等)、购置公安专用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遂宁市公安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定向保障用车(特种车辆)17辆、执法执勤用车11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遂宁市公安局全部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公安行政单位的事务和管理的基本支出。

  8.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公安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指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项):指强制隔离戒毒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强制隔离戒毒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项):指强制隔离戒毒所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的各项开支。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指强制隔离戒毒所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调遣费、突发事件处置费、安全保卫费等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公安机关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公安机关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公安机关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公安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公安机关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