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重新启用电子警察系统
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决定在射洪市辖区内重新启用一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设备(电子警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
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7日。
二、启用时间
2024年7月18日0时起正式启用。
三、重新启用的闯红灯抓拍设备位置
1、金华西山坪往三台方向电警
2、美丰大道与太和大道西向东2电警
3、沱牌龙凤街与247国道交叉路口西向东电警
4、101省道159公里300米射洪西高速外出3536厂往射洪方向电警
5、繁荣巷与沱牌大道西向东电警
四、重新启用的卡口抓拍设备位置
1、滨江路与超强路北向南卡口
2、滨江路与超强路南向北卡口
3、滨江路与超强路西向东卡口
4、射洪市玉太高速下高速卡口
五、电子警察设备可记录的违法行为
1、闯红灯抓拍设备可记录的违法行为及代码:
2、卡口抓拍设备可记录的违法行为及代码:
六、注意事项
自2024年7月18日0时起,上述电子警察设备对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以及相关规定要求对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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