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6个方面总体情况;贯彻落实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及成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解读、推行重大决策与公开、拓展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开展政务公开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年报电子版将通过遂宁市人民政府网站(www.macharness.com)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遂宁市渠河中路999号;邮编:629000;联系电话:0825—2223571;电子邮箱:sns3571@163.com)。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并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
2、落实相关措施。一是明确了本单位各科室的信息公开内容。局行政办公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及时对已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对失效、废止、被新文件取代的文件及时标注文件的有效性。二是确保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要求各科室做到谁提供、谁负责;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做到谁负责、谁受理、谁答复。四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积极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3、规范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答复程序及格式,加强申请的分类管理。
4、公开内容统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09条。2018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8条,其中,概况信息9条,占2.15%;计划总结信息2条,占0.48%;规范性文件信息12条,占2.87%;工作动态信息387条,占92.58%;人事信息3条,占0.72%;财政信息1条,占0.24%;行政执法信息4条;占0.96%。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承办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15件,提建议代表计45人次。承办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37件,提提案委员计40人次。合计办理建议、提案52件(含市政府办转来集体提案3件)。通过全局上下努力,于6月28日前全面完成办理工作任务。向人大代表、政府委员书面回复办理结果100件次,办理回复率100%。同时向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市目标绩效督察室、市政协提案委及时报送了办理件书面复函。至今,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意见表35份。其中很满意8份,满意12份,基本满意和同意占15份,满意同意率100%(含基本满意)。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主要集中在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规范房地产建筑市场等方面。这些工作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我局工作的重点。
三、贯彻落实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认真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按规定说明了理由。
2、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事项。
3、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及时对已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对失效、废止、被新文件取代的文件,及时标注了文件的有效性。
4、加强信息解读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了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积极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5、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加强我局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建设。统筹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建设系统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
2、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做到全面公开。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收到1件不属于我局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已按要求处理完毕。
四、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还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学习不够,缺乏主动性。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时间不规律。
三是过于关注整体目标任务的完成,忽略信息公开的日常要求,导致偶尔信息公开不及时。
五、创新举措情况
(一)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负起责任,积极抓好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的落实。对照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落实。
(二)利用好局政务公开栏、局网站等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工作。
(三)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切实做好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