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卫生计生委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并发布卫生计生发展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卫生计生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负责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4.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监督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有关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补充目录,制订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国家、省基本药物目录生产的增补和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8.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制定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制定全市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4.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5.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具体工作。
16.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利益分配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提升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用率和获得感,促进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增量提质。加强公立医院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二是公共卫生重点工作。加大疾病防控力度,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提升卫生应急核心能力。
三是提升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和改善服务。加强医疗技术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深入推进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四是全面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深化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全面落实“十免四补助”“先诊疗后结算”等制度和精准识别的医疗扶持、全民预防保健、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做好脱贫攻坚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五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六是推进中医药重点工作。
二、部门概况
市卫生计生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主要包括:遂宁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遂宁市卫生监督支队、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遂宁市中心血站、遂宁市健康教育所、遂宁市传染病医院、遂宁市中心医院、遂宁市中医院、遂宁市保健医院、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遂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遂宁市计划生育协会。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卫生计生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12575.4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924.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90.9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02728.78万元,其他收入10013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12575.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5.24万元;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01801.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8.8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收入预算312575.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90.93万元,占0.5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24.73万元,占2.5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支出预算31257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291.27万元,占56%;项目支出128464.1万元,占4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15.66 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24.7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0.9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18.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8.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24.7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912.08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卫生计生事务支出中其他卫生计生事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85万元,占4.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28万元,占92.47%;住房保障支出218.88万元,占2.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16.53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7年预算数为339.8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18.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预算数为3.2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金支出。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376.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2017年职工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运转等,确保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11.58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市计划生育协会完成省、市安排的工作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224.29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完成省、市安排的专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17年预算数为537.43万元,主要用于:市中心医院设备及医用材料购置、医疗业务工作、取消药品加成补助等,确保医院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中医医院(项):2017年预算数为369.42万元,主要用于:市中医院医疗业务工作、取消药品加成补助等,确保医院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683.03万元,主要用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294.35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244.21万元,主要用于:市妇幼保健院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妇幼保健设备购置、取消药品加成补助、妇幼保健业务工作等,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240.59万元,主要用于:市紧急救援中心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全市医疗救援等业务工作,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3881.12万元,主要用于:市中心血站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全市无偿献血、血液检测等业务工作,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01.68万元,主要用于:市健康教育所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全市健康教育、健康宣传等业务工作,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47.75万元,主要用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办公运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流动人口管理等业务工作,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47.45万元,主要用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完成省、市安排的专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6.86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38.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3.04万元,主要用于:市卫计委下属医管中心日常业务支出。
21.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18.8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98.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93.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704.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1.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4.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7万元。
(一)2016年和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下降20.7%。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省内外专家组,市州参观学习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30.8%。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取消公务用车,其他事业单位控制公务用车等因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4辆,其中:轿车18辆、越野车3辆、多功能乘用车3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万元,用于23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保障卫生应急、采供血、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农村卫生、卫生监督执法、计划生育指导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9.78万元,其中:会议费14.3万元,培训费28.74万元,差旅费66.74万元。
(一)会议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12.78%。主要原因是根据2017年工作实际需要,会议次数的增加,导致会议费的增加。
(二)培训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0.78%。2017年培训费计划用于基层卫生能力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医改工作培训等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差旅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156.7%。主要原因是根据上一年的差旅费,调整预算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1家行政单位以及2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8.0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458.38万元,下降73.1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0428.7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医疗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4辆,其中,公务用轿车18辆、越野车3辆、多功能乘用车3辆,特种专用车4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3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超过20万元的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21万元。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