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打细算 为“贫”打算 ——记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遂宁市财政局
围绕全市各年度扶贫专项实施方案,牵头统筹资金投入,全市五年累计投入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132.67亿元(包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千方百计挖掘存量、优化增量、增加总量,五年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79亿元;
中省资金年均增幅17.1%;市级资金年均增幅103.96%;县级资年均增幅18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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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中,财政投入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2016年以来,市财政局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积极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全力提供政策支撑和资金保障,坚持精打细算、精准使用、精益求精,通过一笔笔明晰的账目,助推全市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精准使用
保障扶贫项目
走进安居区白马镇筒竹湾村,一户户自来水清澈透亮,一个个蓄水池分布田间,一条条引水渠欢快奔腾……昔日饱受干旱之苦的群众,把这些“水缸子”工程叫做“甘露池”“民心渠”“功德水”。
筒竹湾村村民摆脱干旱之苦的背后是市财政局把财政资金用在脱贫攻坚“刀刃”上,全力保障扶贫项目资金的努力。
五年来,市财政局始终坚持精准安排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督促指导县(市、区)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79亿元中,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的资金占比超过65%。支持全市贫困村全面实现村村通硬化路,打通了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大力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解决了贫困村农田灌溉问题。大力支持安全饮水项目,改善和解决了7.95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支持贫困村产业发展提速增效,全市贫困村发展农业产业项目727个,11.6万贫困人口依托农业产业实现人均增收1514元,2020年全市贫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平均达到4.69万元。
与此同时,市财政局还始终坚持探索财政支持方式,聚焦补足脱贫攻坚短板。着力解决发展资金短缺难题,全市累计筹集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7440万元,引导发放扶贫小额信贷8亿元;筹集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12666万元,向贫困户、贫困村集体借款9679万元;筹集乡村振兴农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1.82亿元,引导金融机构发放风险补偿金贷款7.1亿元。
此外,市财政局还着力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深入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增加贫困群众资产性收入,持续推进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支持向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人口购买劳务服务,稳定提供公益性岗位5000余个。安排专项资金1945万元,支持探索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奖补的“自助式”帮扶办法,有效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精益求精
做实资金管理
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救命钱”。多年来,市财政局认真谋划扶贫资金管理,做牢做实资金管理,守护好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希望。
2017年5月,市财政局、市扶贫局联合印发了《遂宁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划定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禁区",明确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式,综合考虑各区县当年退出贫困村个数、减贫人数、预算额度和增幅等因素,实行因素分配法加奖励分配法。
《遂宁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只是市财政局做实资金管理的一个缩影。
五年来,市财政局始终扎牢扶贫资金监管笼子,紧盯扶贫资金使用各个流程和环节,全面落实管理、使用、监督职责,确保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对资金分配、下达、安排、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等进行全过程实施监控。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扶贫到户资金纳入“一卡通”统一发放,确保资金真正直通受益群众。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和分配使用公告公示制,提高透明度,确保扶贫资金看得见、管得住、用得好。
付出终有成效。五年来,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未被上级纪检监察、检察、审计、扶贫督查巡查、财政日常监管、专项核查、第三方抽查等发现和曝光有违规违纪情况。同时,全市连续五年顺利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省级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