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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来源:遂宁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2-06-13 09: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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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一所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专科设置齐备的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机构,承担遂宁市全域妇女儿童医疗保健的核心职能。  

(二)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全市妇幼保健工作,主要为: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质量不断提升、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到位、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成效明显、三病阻断项目稳步推进、规范开展新生儿疾病四病筛查项目、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妇幼健康宣传活动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事业支出。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386.6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386.6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38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6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386.68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6.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386.6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6.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6.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或】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固定资产共计42470433.49元其中房屋原值38880096.3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遂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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