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打击和防范各种刑事犯罪,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为社会、人民群众提供救助便民利民服务;依法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各类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治安案件;处置各类治安灾害事故、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依法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集会、游行等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开展国籍、出境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交通、车辆、驾驶员;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组织开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安保维稳,确保大局稳定。有力完成了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灵泉广德“祈福活动”、六运会开幕式等重大安保任务。
2.聚力综合治理,确保治安良好。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34.39%、立案数同比下降20.47%、破案数同比上升72.18%、破案率同比上升116.5%;命案侦破率100%,追逃完成率133.33%,“食药环”违法犯罪办结率100%,外流贩毒人数同比下降13.5%。
3.深化公安改革,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应用推广“两车”防盗系统,强势治理盗抢摩托车、电动车“高发低破”顽疾,8月以来全市安装“两车”安装防盗系统2860台,被盗车辆找回率82.1%,初步实现了“公安打防精准度增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的双赢目标。
二、部门概况
遂宁市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均为行政单位。主要包括:遂宁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遂宁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遂宁市看守所、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遂宁市公安局本年收入合计28,281.37万元,比2016年增加3,948.29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人员经费工资津贴正常调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509.99万元,占93.74%;其他收入1,771.38万元,占6.26%。
2017年遂宁市公安局本年支出合计28,434.48万元,比2016年增加4,187.92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657.46万元,占62.10%;项目支出10,776.99万元,占37.9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249.9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01.22万元,增长6.33%,主要是财政拨款增加(人员经费工资津贴正常调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35.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6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470.43万元,增长14.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35.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4,208.88万元,占90.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7.80万元,占4.5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1.50万元,占2.03%;住房保障支出687.75万元,占2.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3,177.45万元,完成预算99.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人员经费未执行完。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4,148.95万元,完成预算68.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涉案财务集中管理中心改造装修建设、指挥中心大厅改造项目工程、强制医疗所办公生活区修缮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未完工资金结转第二年使用。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869.50万元,完成预算99.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交通治安综合卡口租赁费按合同约定十二月费用于第二年一月支付,故结转下年使用。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2017年决算数为18.5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2017年决算数为140.87万元,完成预算99.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DNA实验室耗材采购中标金额小于预算。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经济犯罪侦查(项):2017年决算数为84.6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97.73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348.55万元,完成预算80.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省禁毒补助专款年末下达,未使用完结转到下年使用。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1,464.27万元,完成预算69.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政法专项(交警业务)经费下达时间较晚,未使用完,结转第二年使用。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2017年决算数为632.44万元,完成预算77.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天网工程一、二期升级改造项目未完工,资金结转第二年使用。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1,077.30万元,完成预算98.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戒毒宣传基地建设尚未竣工结算。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警犬繁育及训养(项):2017年决算数为3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17年决算数为71.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042.59万元,完成预算73.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所门诊医疗服务经费按合同约定未支付完,结转第二年使用。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45.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34.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决算数为103.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4.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519.30万元,完成预算99.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会计核算错误。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0.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70万元,完成预算12.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大病医疗补助经费下达时间过晚。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687.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78.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563.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014.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0.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7.73万元,占97.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71万元,占2.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7.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1.89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3辆,其中:越野车2辆、金额52.42万元,载客汽车1辆、金额9.47万元,主要用于刑事现场勘查、警犬运输。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8辆,其中:轿车83辆、越野车24辆、载客汽车17辆、其他车型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5.84万元。主要用于治安、交通巡逻盘查、应急处突、接出警、侦查办案(“12.1”制贩毒案、“10.19”专案、“4.18涉枪”专案、合同诈骗案等重大案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00.19万元,下降26.07%。主要原因一是进一步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二是将部分用于侦查办案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中省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中列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7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3批次,111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7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厅巡视督察组、公安部和省厅刑侦专家指导破案、外地公安机关办案及考察学习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3.83万元,下降52.11%。主要原因一是根据《遂宁市公安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对公务接待进行了严格审批,对不符合公务接待标准的开支项目不予以报销。二是推行食堂就餐,除重要的公务事项,一般公务接待都在食堂以工作自助餐解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遂宁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4.94万元,比2016年减少222.43万元,下降6.8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遂宁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16.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23.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7.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25.38万元。主要用于指挥中心加密机房搬迁改造、刑侦专业实验室装修、网络安全升级改造、强医所修缮改造、涉案财物保管中心改造、天网工程租赁、高清治安卡口租赁、购买辅警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遂宁市公安局共有车辆12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6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 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5个,涉及财政资金3,835.17万元,覆盖率达到95.09%。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7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安装备建设经费保障压力大。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我市现有公安技术侦察手段建设和道路及公安交警信息化建设已不能满足形势需要,信息化建设水平还急待改善和提高,这必然要求大量资金的投入,而现有装备资金有限,极大的限制了公安职责的履行,公安机关装备建设经费保障面临很大压力。二是会计核算支出经济科目有待完善,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例如办案费中的特殊科目无法列入财政统一的核算科目。三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论证、审核、招投标流程耗时较长造成相关资金支出不及时,个别的需要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每年年中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所有项目进行中期评估,认真核查项目的进展,梳理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和财政资金及时、安全、高效的使用。二是在财政资金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中、省、市各级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管好、用好每笔资金,发挥好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对涉及专项资金支出额度较大时,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
2017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备注) | 得分 |
预算编制(10分) | 报送时效(1分) | 基础信息更新(1分) | 部门是否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1 |
编制质量(2分) | 预算编制准确(1分) |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市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省专款)总和 | 1 | |
部门预算审查(1分) | 根据市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 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 1 | ||
绩效目标(5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 3 |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 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 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编制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不适用 | |
预算执行(20分) | 执行进度(10分) |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 按规定及时分配市级财力专项预算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 不适用 |
中省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省专款 | (1-未按规定时间在1个月内分配的中省专款规模÷中省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 | 不适用 |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 3 | ||
预算调整(4分) | 执行中期评估(4分) |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 4 | |
行政成本(6分) | 节能降耗(3分) |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 |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 | 3 | |
三公经费(3分) |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3 | ||
综合管理(40分) | 债务管理(2分) | 债务还本付息(2) |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 不适用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 |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 2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 |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 2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按财政局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决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综合管理(40分) | 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的比重,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100% | 2 |
评价层次(2分) |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
评价结果报告(2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整改完成率(4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 4 | ||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整体效益(30分) | 部门整体绩效 |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 根据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 8 |
(30分) |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 |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中央主管部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汇总梳理形成能够量化衡量且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若干指标。 | 部门和评价组根据部门实际设置 | 20 | |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
3. 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89分,存在的问题:因公安工作的特殊性,侦查破案费等特殊科目无法列入财政统一的核算科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三是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本部门对监所门诊医疗服务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87.8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执行率低,执行进度较慢。二是推动工作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门诊医疗服务项目考核力度,及时支付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7年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评价内容 (公式计算结果=X) | 得分 |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 | 5 |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可行性论证充分,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5 | |||
(10分)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 | 5 | ||
合理性 | 5 | 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合理可行 | 5 |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资金分配管理是否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是否体现突出重点或公平性,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 | 3 | |
资金使用 | 4 | 资金使用规范 | 4 |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过程科学规范 | 3 |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分)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 1 | |
完成质量 | 5 |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 4 | |||
完成时效 | 5 |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 4 | |||
完成成本 | 5 |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 5 |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可选项) | 40 | 适用于经济发展类项目。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投入产出率、回报率、增长率等指标 | 不适用 | ||
社会效益 (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撬动率、贡献率、达标率、就业率等指标 | 不适用 | ||||
生态效益 (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不适用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 不适用 | ||||
公平效率 (可选项) | 主要反映资金使用者是否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以及民生类项目中受益群体是否应覆盖全覆盖,覆盖率是衡量指标。重点考核覆盖率、知晓率等指标 | 不适用 | ||||
使用效率 (可选项) | 重点考核使用率等指标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适用于民生类项目。满意率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满意率等指标 | 8 |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经济犯罪侦查(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印制、管理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方面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费、运行费、维护费、软件开发费等方面的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警犬繁育及训养(项):指各级公安机关警犬繁育及训养的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金盾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2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