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7号楼5楼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2325678
职能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市婚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措施、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按权限负责涉外儿童收养审核申报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依法依规负责全市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龄健康工作。
单位领导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赵维强:主持市民政局全面工作。联系市老年大学。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军:负责机关财务、统计、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宣传、保密、信息、安全、信访、稳定、绩效管理、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行业标准化、对外交流合作、综合性文稿起草、史志编纂、社会专项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市殡葬服务中心;联系河东新区民政事务局、市殡仪馆;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贵凡:负责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工作、慈善事业、志愿服务(行政管理)、社会组织党建、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等工作;分管社会组织管理与社会工作科、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联系安居区民政局、蓬溪县民政局、全市镇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专班、遂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市慈善总会;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鸿云:负责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协调、儿童保障等工作;分管养老服务科、未成年人保护协调科(儿童保障科)、市民康医院、市儿童福利院、市社会福利院;联系射洪市民政局、遂宁经开区民政事务局;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黄涛:主持机关党委全面工作。负责人事、机关党建、局代管退休干部及遗属的日常管理,关工委、机关工会、青年、妇女儿童、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等工作;分管人事科(机关党办)、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科、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联系船山区民政局;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老年大学校长蒋林松:主持市老年大学全面工作,负责老年志愿服务、老年教育指导、老年教育进社区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领导干部外出实行AB岗代理制。赵维强和彭军互为代理;田贵凡和罗鸿云互为代理;黄涛和蒋林松互为代理;特殊情况由局长指定代理人。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保密﹑信息﹑安全、信访﹑稳定﹑绩效管理、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行业标准化、对外交流合作、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市本级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管理和监督使用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内部审计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社会组织管理与社会工作科: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市民政局直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职业规范。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及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承办中、省和市级财政最低生活保障等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并监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低收入认证机构、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工作。协调跨县(市、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指导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承担康复辅助器具行业、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和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科: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村(居)务公开。
(五)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拟订全市婚姻、殡葬管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订殡葬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婚姻登记和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婚姻登记和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承担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地名规划﹐发布标准地名﹐组织并指导全市乡镇﹑街、路、巷、村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遂宁市行政区划图。
(六)养老服务科:负责拟订全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基本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承担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和群团工作。
(八)未成年人保护协调科(儿童保障科):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并监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